標題:
醫事人員等五種考試全部科目免試 3年後停辦
內文:
考試院今天院會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
、營養師、心理師、語言治療師、獸醫師等5種考試規則有關全部科
目免試規定,目前符合一定資格者可全部科目免試,未來3年為過渡
期、按照目前規定,3年後停辦,符合資格者得於民國110年12月31日
前申請。
考試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依相關職業管理法律規定,醫事人
員或獸醫師應經專技人員考試及格,依法申領執業執照始得執業,為
確保其專業品質,不具執業資格即可報考的公職醫事類科或公職獸醫
師考試,多年來已不再舉辦。
考試院表示,為了符合各職業管理法律的執業規定,相關考試規
則的全部科目免試規定,宜限期停辦。
考選部專技考試司司長黃慶章表示,目前依考試規則設有全部科
目免試制度的類科,共有律師、建築師、技師、醫事人員、獸醫師、
地政士等6類,也就是具有特定公務人員身分者,享有以「免試」方式
取得考試及格證書,進而取得執業證書執業的特殊待遇,但若未經考
試,以「全部科目免試」方式取得「考試及格資格」,容易產生外界
疑義,所以應持續檢討限縮其範圍。
黃慶章說,對於專技人員考試的全部科目免試制度,考選部向考
試院提案建議,專技人員執業資格的取得,應在同一標準下完成。這
次的修正案經考試院同意照考選部擬議意見處理,也就是律師應配合
司改國是會議結論檢討全部科目免試制度,廢止各類醫事人員及獸醫
師類科的全部科目免試規定,將建築師及技師的全部科目免試規定改
為部分科目免試,並進而檢討地政士未來完全取消免試或改採部分科
目免試。
黃慶章說,在醫事人員及獸醫師部分,自從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於
民國89年1月16日施行,以及公職獸醫師類科自89年起開設之後,公
部門即均依此2管道進用經專技人員考試取得執業資格之醫事人員、
獸醫師,至於早期經公務人員考試的公職醫事人員、公職獸醫師各類
科及格者,分發至公立醫療機構任用,執行醫事或獸醫業務,工作內
容與醫事人員或獸醫師並無差異,依護理人員法、物理治療師法等職
業管理法律的規定,均必須憑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資格,領
取職業證書,向縣市政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黃慶章說,為符合各醫事人員及獸醫師的職業管理法律有關執業
規定,目前設有全部科目免試制度的各類醫事人員及獸醫師考試規則
宜限期停辦,並請職業主管機關轉知具資格的公職醫事人員及公職獸
醫師考試及格人員,立即申請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並依法申領執
業執照。
來源:
2018-11-29 15:39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939/3508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