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8xji6 (c8)》之銘言:
: 請問下列是算一行為還是數行為?
那我問
3。甲放毒氣同時毒死乙丙丁等...《屠殺》
沒有先後之分
應該是
(1)一行為,殺害數人,依55條想像競合
而不是
(2)數行為,分別對那數人成立殺人罪,依50條數罪併罰
4。甲教唆乙先後殺害丙丁,
乙覺得麻煩
直接放毒氣同時毒死丙丁
甲的教唆是一行為還是數行為
甲教唆是叫乙分別殺兩人
乙卻選擇屠殺
是不是還是這樣
因為乙只放一次毒氣
所以甲還是
(1)一教唆行為,依55條想像競合
:還是(2)二教唆行為,分別是教唆乙殺丙,以及教唆乙殺丁,依50條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