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chom (沙俞)
2019-02-16 14:55:27假設問甲乙丙三人該如何論處
小弟以前就乖乖地依照題目
一、甲可能涉及...
二、乙可能..
三、丙...
我就是無論什麼題目
我都按照甲乙丙丁戊己這樣順序排答案
但是今天聽補習班同學說
不是這樣寫
要從行為近的行為人開始討論 請問是什麼意思啊?
例如他有可能寫
一、丙
二、乙
沒照甲乙丙丁戊己的順序
請問大家是怎麼寫的
作者:
NUST (呆是你媽)
2019-02-16 15:16:00老師都有講吧?上課認真聽好嗎
因為可能要討論共犯 如果不先抓距離結果最近的行為人開始討論 篇幅會爆炸
作者: scott186 2019-02-16 15:38:00
正共犯當然先寫正犯
作者:
isiyou (呆頭鵝)
2019-02-16 17:35:00這個不是刑法101的問題嗎-.-
作者:
cdca3345 (地方的47需要音源線)
2019-02-16 20:01:00從下手的行為人先討論 無論他是甲乙丙
作者:
sachom (沙俞)
2019-02-17 13:49:00還是聽不太懂耶,是他有補習,我沒有補習啦,哈@@有大大可以指點我一下迷津嗎
通常會寫最接近行為的人開始寫 這樣其他人在討論時如果有以其為前提為討論時可以直接寫如上所述這樣看比較有層次避免重複討論
也就是說你在討論何人是否成立時應以其為主軸討論其他人只是輔助你說明他有成立自然不須寫太多避免模糊重點,老師看了會很厭煩不管寫哪科都是這樣 要有層次的寫一層一層討論 避免重複!!
例如甲教唆乙殺人,你一定要先討論乙的殺人成立與否才會有甲的教唆成立與否,如果你先討論甲,那你結論怎麼下?改題老師也會被你帶的暈頭轉向
樓上所言甚是,在討論甲時卻重點在討論乙老師會覺得你到底想討論誰,反而你在討論乙時你會寫如上所述,老師會認為為何不反過來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