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求各位師爺 解釋解釋
技術類科的緩衝期3年 到底是3年後再刪減考科
或是明年照樣刪減考科
(但是用修學分取得考試資格的 3年內適用都可以有報名資格...??
就算該學分考科被刪減也照樣有報名資格)
還有
四、配合第四條附表三高考三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之調整,為免適用本規則第二條附表
一之附註一原規定「技術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
考該一類科」之應考人,於本次修正施行後無法應考,爰增訂三年緩衝規定,以為過
渡。
它只提到高考三級專業科目之調整...那普考呢?
意思是技術類的普考的科目數調整 明年立刻改?
※ 引述《Jerome16 (Jerome)》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y5jm3kln
: 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及第四條附表三
: 、附表四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9日
: 發文字號:選規一字第1081300094號
: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及第四條
: 附表三、附表四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 預告表 https://tinyurl.com/yyzeuopy
: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https://tinyurl.com/yy97pf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