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最近在閱讀公文管理守則
其中有一點一直想不透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為我解惑
謝謝
https://i.imgur.com/Z8K7NS5.jpg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發文或是存查的公文
就要銷號呢?
謝謝各位
每個承辦人都有自己的公文管理系統一個禮拜累積的案件上百則,有時候靠存查慢慢處理案件先銷號,不然案件一個月可能就上萬件無法處理的狀況公文系統的案件數又關於公務員的考績銷號的定義:就是減少公文系統的案件數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6-13 13:03:00
就文結案未結啊,先存文銷號,不然管考會森77
不只管考會森77,內部長官也會罵,承辦人難做有些案件容易處理,有些案件牽扯很多法律問題當你案件多到爆表時,只能先存查暫緩進度可憐當你被叮到滿頭包時,再想想是否要考公務員了
作者:
anaconda (anaconda)
2019-06-13 14:28:00這樣說感覺是*案的節奏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9-06-13 17:24:00不銷號你是要研考大大給你鹽烤一下嗎?簡單說銷號就是將你承辦的文稿註記成發文或存查 將該公文的時效弄掉 從承辦手上移轉給發文或檔管
作者:
Rayless (明心見性)
2019-06-13 18:15:00大絕招就是,本案擬另案辦理,文陳閱後存查。
作者:
mollye (小呆)
2019-06-13 19:02:00請問如果是必須回覆的公文要怎麼先銷號再回覆呢?
作者:
Rayless (明心見性)
2019-06-13 19:04:00本案擬另案函復,文陳閱後存查。
沒錯!每個案件都有時效性,暫緩時間的問題有時候就是用陳閱後存查
作者:
mollye (小呆)
2019-06-13 19:36:00但是先存查,研考又會抓,好麻煩,有沒有什麼辦法解決呀
作者:
Rayless (明心見性)
2019-06-13 19:42:00又沒叫你先存查後續辦
廢掉公文系統,真不知道筆硯公文是誰下令使用的以前用卷宗紙本時還可以控制數量現在用數位系統,公文等於是爆量增加的承辦人是人,不是超人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6-13 20:05:00
....筆硯我覺得好用耶 去年台北改新公文系統 整個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