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4Tank (M4Tank)
2019-07-09 15:09:39[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是我錯覺嗎 感覺今天兩科刑法簡單多
可是自訴條文幾乎沒背 都以319以下帶過 只有寫內容
真的要+365了..
作者: yyywww02 (yyywww02) 2019-07-09 15:25:00
我覺得刑訴比較難耶QQ
作者:
Gua2010 (呱呱,)
2019-07-09 15:50:00好煩啊....:(((
有一題是考323,然後再搭配321~應該吧自白應該就自由心證及先後順序吧~
作者:
Deesu (高屏橋治克隆尼)
2019-07-09 16:21:00準備程序自由證明?我是網這方向寫辣 不然也不知要寫啥第1題送分題吧
第二題想不出考點,只寫181-1覺得不太可能,是我想太多了嗎
先強調不自證己罪,此題證人因身分關係得以用180來拒絕證言,但因為此題為反詰問時,181-1規定,所以不得拒絕證言,完!
作者:
rengood (薛)
2019-07-10 01:07:00非上再審有閱卷權
再審程序有啊 釋字762的背景就是聲請再審程序的時候要求閱卷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