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回應推文中有提到「首都加給」的問題
推 sbreezer: 樓上眼睛要不要去看一下 09/30 22:01
這位版友的推文,好像有蓄意引戰的意味呢?
嚴格來說應該是算職務加給而已。我國法律沒規定,很多人一直習慣這麼稱呼。有專業人事的也可以來討論這一塊(我也是問的)。像民法所稱收養或認領子女,一般人也是說認養。這裡不是八卦版,有些詞語認識正確會對考試有幫助。
作者:
eglaibls (我是普通人)
2019-10-01 13:36:00臺北市政府的單位 每年有7560元交通費
就那個一個月最多1260的東西薪資單上就寫交通費,不知道一堆人在吵什麼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9-10-01 13:39:00交通費就交通費, 真的沒聽過有人在講「首都加給」
作者:
chriter ( ̄y▽ ̄)
2019-10-01 13:39:00認真覺得台北市政府應該給戶籍在外縣市的租屋津貼
啊他不是有另外寫交通費,首都加給應該是他自以為幽默創的詞吧
作者:
chriter ( ̄y▽ ̄)
2019-10-01 13:44:00怕他的自以為幽默讓不知道的人誤會或讓記者亂抄
警察有,名稱是『繁重加給』5905元。不只雙北,臺中也有
作者:
chriter ( ̄y▽ ̄)
2019-10-01 15:37:00記者口吻「你知道六都裡只有台北市有”首都加給”嗎」XDDDDD
作者: Alwen (鳳梨) 2019-10-01 21:34:00
我都快笑死,居然有人這麼認真討論首都加給因為只剩台北每個月有編這個,連中央都沒有至於說記者會不會來抄,也是笑話阿伯前幾年大砍特砍交通費的時候,記者就報過一輪惹
我發文的出發點是以某人開酸眼力不好作為基礎,發一篇文希望可以讓他不要放棄腦袋思考。討論首都加給可以做為笑料,也是調劑身心的好題材呢。
作者:
qmaper (~å¡ç‰‡~)
2019-10-02 12:31:00首都也不是台北吧
作者:
breez (微風)
2019-10-02 17:59:00首都是大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