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決條件假設是:第一期的兩個高估金額相同,所以第一期COGS不影響第二期:初存高估(同上期末存),末存正確(靠實際盤點),進貨會低估(等等特別說明)所以導致COGS不影響、淨利不影響、權益不影響進貨的部分,第一期進貨高估而使第二期進貨低估,老師講解是說:假設在途進貨,原本應目的地交貨(算在第二期進貨)但提前在出貨時便入帳了(使第一期進貨高估),故同時也使第二期低估了。原則上你總進貨數是一樣的,但跨期會有在途產生的時間差,也因此AP配合進貨認列產生高低估,但兩期(假設無其他新高低估產生)會抵消,兩期總進貨/總AP將會是對的(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