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今天公務人員考試50分門檻本來就存在了
假設今天公務人員50分的門檻根本不存在
突然有人說,因為新進公務人員表現太差
要增設50分門檻,或者是說現行的50分門檻要調高到55分或60分
你覺得考生不會抗議嗎?
說白了這次律師門檻的調高又快又急,說明上不完整
考選部也不接受考生的意見與陳情,更沒有緩衝的年限
你叫考生情何以堪?
另外新進律師辦案真的差嗎?
我坦白說,新進律師是最有熱情的,而且因為經驗的不足
所以在了解案情跟收集資料上,新進律師是最用心的
反而是有些老律師仗著當事人信任,或者是法扶的信任
辦起案子上超級不認真,我就遇對造的法扶律師從頭到尾只出一份狀
而且完全是例稿的狀子,開庭經常遲到然後回答問題瘋狂跳針
到最後法官也看不下去,直接表明對造律師不太行,請當事人跟法扶報告一下
雖然我知道那件案子我們是必輸的,不過至少辦案的態度要有吧?
這樣態度敷衍的律師其實我遇過很多,而且幾乎都是執業數十年以上的律師
反而新律師幾乎沒有遇過辦案這麼不用心的
所以說一堆既得利益者為了自己的利益強勢通過這樣不公平的規則
你叫考生怎麼能夠不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