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rawra (建築師巴布)
2020-02-04 17:36:56我是打算報考今年三等一般警察特考的大四應屆畢業生
這學期大學都延後至3/2開學,期末考也可能會延後兩個禮拜到六月底或七月初
但是以108一般警察特考的簡章為例有規定應屆畢業生的資格:
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 108 年 6 月 14 日以前或僅註明「108年 6 月」,始符
合應考資格規定。無法於此日期前取得畢業資格者,請勿報考。
如果有修非畢業班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可能會導致學期成績要到七月初才能出來,畢業證
書
這樣是否已經失去資格了呢? 還是可能會有其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