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安
目前正在準備明年書記官考試
約四年前準備過1次並半途而廢
(但上完法組、民法課程就去工作了)
預計回鍋當全職考生(預計2年)
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因之前課程沒上完更談不上複習
所以想讓自己歸零
好好的上課、複習、整理、練題
目前手邊有的函授課程及年度如下
(避免戰師資就不打出老師名字了)
2020刑法
2020刑訴
2015民法
2018民訴
2019行政法
2020法緒
並且會報名2021某補習班
因為並非補習班的每個老師我都能適應
(主要是因為刑訴而報名該家補習班的且近期有優惠活動)
而手邊的課程都是完成能適應的老師
所以我的問題是
是否能以2015民法、2018民訴、2019行政法課程準備明年考試
感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