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本來看憲法條文都是去維基百科看,但是今天心血來潮,去全國法規資料庫看。
結果發現憲法第二章的章名在兩者間差了一個「與」字。
維基的網頁 https://4fun.tw/WbAT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網頁 https://4fun.tw/WbC2
在維基上是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在全國法規資料庫上是「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
很鑽牛角尖是沒錯,可是依此類推,不確定是否還有其他不一樣的地方。
所以我想請教,考試時是以什麼出處來源的條文為準呢?含憲法的所有法條,是以何為標
準答案的範本?
我想是全國法規資料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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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又查了 立法院法律係統 https://4fun.tw/WbRh
結果發現 立法院法律係統 和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的憲法條文,有些標點符號都不一樣。
比如說第二條在立法院法律係統是「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是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看了一下,還滿多地方是其中一個來源會有逗點,另一個來源沒有。不然就是其中一個來
源用逗號,另一個來源用頓號的。
請問簡章有寫標準法條是要參考哪裡嗎?是書的話也沒關係,我去買一本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