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甲為安慰病危母親,乃答應母親會照顧弟弟,並提供生活費用。甲之承諾效力如何?
(A)有效,不得撤銷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得撤銷
個人答案: D
考選部: (A)
民法第 153 條 <契約之成立>
Ⅰ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Ⅱ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
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這題個人根據民法這一條,
覺得可以得知口頭承諾也算數,承諾效力有效。
但是不太懂為什麼不能撤銷?
是根據哪個法條?有什麼案例可以參考嗎?
請各位指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