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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有幸普考探花,前面的狀元和榜眼同時也是高考的狀元跟榜眼,所以應該沒有放棄高考挑選普考志願的問題,我應該是第一順位挑選志願的。
爬了一些文,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有提到考生應選其一選填志願,所以前兩位應該是選擇高考的志願。但是後來有聽說,普考的狀元和榜眼仍然可以選填志願,若是他們高普同時有選填志願,普考的缺額被放棄會掉到增額或是從缺是真的嗎?
因為我想要去的機關僅有一名開缺且是熱門缺,怕前兩位普考有選填造成我是第一個有效選填志願卻無法去我想要的機關,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是有可能發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