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各位司律考生辛苦了,大家應該也都放鬆了一段時間
本魯因為考某一科的時候沒有把該題寫在該題的作答區,而是接著繼續寫下去
突然分不清楚臉上的是淚水還是雨水了
但基於堅持到底的人生目標,開始思考考選部將兩本題本黏在一起未按題號作答即不計分
是不是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理由在於當時考選部會如此做是因為有跳題書寫的考生,所以才設這樣的設計,但跳題書寫的考生也不是司律考試所獨有,這樣做也沒有合理差別待遇的基礎
再說他只叫試務人員宣讀說要分開作答,但是像我這樣應屆的第一次考生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規矩啊,其他考試也沒有這樣做
而且黑板上也沒有提醒,連不得攜帶電子計算機都寫了,這個卻沒有寫,告知義務可能也沒有履行
而且這件事應該是屬於認定事實的問題,所以考選部很難以機關專業性的理由來逃避問題啊
反正我已經寫部長信箱了,等結果吧
如果完全不理我,考試結果出來我也會打所願跟行政訴訟,感覺我站的住腳機率很大
雖然我可能也不差這幾分,落榜還是會落榜,但對於這種很不合理的事,就該出來檢討跟反對
好啦我就是不甘心,又不是沒寫QQ
作者:
fatbean (肥宅豆豆吃豆豆)
2020-10-20 09:00:00監考人員一直有講要分開寫,應試通知上也有一直講。甚至連答案本上也都有寫...好啦我知道你很不甘心,唉
這種考試的東西,又不是核心限制,一定是寬鬆審查要違憲非常困難~~
作者:
eric2251 (EitherMore )
2020-10-20 09:06:00說真的考試注意規則都有寫 甚至考前寄發的提醒郵件也有
作者: irinne 2020-10-20 09:13:00
第一次考試不能當成藉口,規則都寫在那了啊...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0-10-20 09:34:00可是每一頁上面都有題號頁數耶而且院長的那套方法,你用平等,大概採低度審差,你的理由很難
作者: yushengboy03 (阿聲) 2020-10-20 09:38:00
其實我不是很懂為什麼要為了自己的疏忽,找理由找到這種程度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20-10-20 09:38:00考試規則都事前公告在那邊了?學個教訓吧,未來要從事法律工作也不能這麼粗心。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0-10-20 09:39:00簡單來說不同,有差別待遇,但低密度合憲,加上儘量合憲性解釋我覺得每頁都有題號頁數就是針對這個
作者:
aldam (aldam)
2020-10-20 09:42:00打行政訴訟?真的是學以致用,太棒了。(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的疏忽不是錯)就像前幾篇,國文作文題目未走之路看成未來之路,這就是疏忽啊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0-10-20 09:47:00其實我都是當砲灰積蔭德,每次都不會寫,上班粉累,還是花錢考到最後一節,畢竟不能估負了一試未中的伙伴,二來不能浪費幫助別人上案的機會,想到就放下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0-20 10:09:00原po到時候上榜,就不會在乎這規定是否違憲了吧
作者: Aisiloti (Ashe) 2020-10-20 10:14:00
我反而覺得國文的未走之路才是侵害考生的隱私權吧?合理懷疑改題老師是看一般制式文章看膩了,才出來窺探考生的人生經歷。
以前要自己劃記寫題號更煩 原po剛考完還是好好休息吧
作者: smooth0920 (smoothEli) 2020-10-20 10:20:00
這種細節的東西真的只能注意了 我也是每寫完一題就超小心的趕快翻面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0-10-20 10:21:00我一試以為每科題數一樣,考到最後才發現民訴少寫五題,哈
作者:
fbtm (fbtm)
2020-10-20 10:23:00繼續打下去,這樣才不會只是死讀書而沒有實務經驗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20-10-20 10:44:00前幾年我考公法時忘了翻面,那我可以寫信抗議嗎
作者:
kshank06 (hankchu)
2020-10-20 10:44:00欸不是 你都說老師有宣讀 為什麼還會有你不知道規則?題本也會先發下來又不是鐘響才發,你是不是根本沒在聽監考老師講注意事項?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0 10:48:00學弟妹也發生過寫錯題本不計分的情形,重點他是民法那科交錯地寫,直接該科零分,超慘der…這種技術性錯誤真的特別要小心R(拍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20-10-20 10:51:00你的憲法真廉價
作者:
cm1241 (cm1241)
2020-10-20 10:55:00千錯萬錯別人錯原來法律是這樣讀的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0-10-20 11:00:00
細節性技術性事項
作者: leolin2 (leolinleo) 2020-10-20 11:28:00
我去年民法第二題寫錯張,最後差五分上榜,所以我今年都從後面寫回來
原po已經夠難過了,還這樣酸言酸語的,這種人也不會考上啦
作者:
cm1241 (cm1241)
2020-10-20 11:40:00說人考不上的,已跨越酸的程度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0-10-20 12:11:00
(續前面)細節性技術性事項,我覺得很難。剛剛想了一輪,或許......比例原則?寫錯題本已經跟實力無關了,但為了公平,還是須跟有遵守規則的考生有區別,所以應該是扣分而不是0分。跟作弊比起來,寫錯題本真的輕很多,算0分實在太嚴重。若因此落榜,所侵害的是時間和人生規劃,這些東西都無回復原狀的可能......好啦,我想不到了,不過這個要訴訟你要犧牲的可能是明年上榜的機會,要權衡一下。
考選部作為也沒違反誠信原則,考生自己疏忽要自己承擔
作者: singoldman 2020-10-20 12:23:00
加油,去年我也第一次考分題寫,民法一第二題75分直接歸零,今年多了上面標示題號頁數,只能說要多小心,如果是在商法跟選科就還好,民刑公真的就沒救了XD然後最容易發生會在第二天第一節,因為國文沒有分題本寫,一不小心一早昏昏的就會中獎了,因為感覺上一科沒有分題本
可能是如果不是0分還要人力去改吧...當初這樣規定應該就是要杜絕跳題跳得亂七八糟的人...現在跳題還是得要改,根本沒有減少作業...
作者:
qmaper (~å¡ç‰‡~)
2020-10-20 12:44:00前年考其他試忘了畫卡 監考老師沒提醒 也只能乖乖明年再來
作者:
kk50301 (jack1023)
2020-10-20 12:48:00哈哈公法哈哈
作者: Ryan1132 (法阿彥) 2020-10-20 13:36:00
違憲哈哈哈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0-10-20 14:00:00
某幾樓也太兇,是考選部在海巡嗎@@
作者: m7532005 2020-10-20 14:24:00
想看你打訴訟 記得幾年後有啥結果要po出來唷 呵呵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20-10-20 14:54:00幫QQ
幫拍拍 但與其說這個違憲 我比較想知道400分有沒有違憲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0-10-20 15:04:00
依規定作答是考生應盡義務
作者:
Imagine15 (ImaGaIn843)
2020-10-20 15:23:00我是認為考前監考老師有提醒+答案本上面都有註記第幾題,應該是你自己問題比較大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0 15:44:00管見以為,主張會不會成立是一回事,但民主自由社會裡應該沒有議題是不容被質疑或討論的。本件確實值得思考:司律考生答題未按照特製試卷題本之題號作答,一律採零分計算(150→0)之手段是否符合衡平性(狹義比例性),甚至有無具備必要性(最小侵害)。當然,原波之後自己最好能多培養在高壓下,避免出錯的技能。加油:)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20-10-20 17:57:00這制度第一年實施時我也寫錯 考到一半發現只好改過去導致商法最後沒寫完 之後的考科心態就崩了 拍拍~那一年題本還是分開來的 更容易弄錯
作者:
ziso (ziso)
2020-10-20 18:15:00考司律的人會覺得憲法有規定這個喔XDDD 考司律的同伴會不會覺得你在污辱他們阿?
作者: homegreat 2020-10-20 18:34:00
跟我一樣,我以為全台只有我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