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各位司律考生辛苦了,大家應該也都放鬆了一段時間
本魯因為考某一科的時候沒有把該題寫在該題的作答區,而是接著繼續寫下去
突然分不清楚臉上的是淚水還是雨水了
但基於堅持到底的人生目標,開始思考考選部將兩本題本黏在一起未按題號作答即不計分
是不是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理由在於當時考選部會如此做是因為有跳題書寫的考生,所以才設這樣的設計,但跳題書寫的考生也不是司律考試所獨有,這樣做也沒有合理差別待遇的基礎
再說他只叫試務人員宣讀說要分開作答,但是像我這樣應屆的第一次考生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規矩啊,其他考試也沒有這樣做
而且黑板上也沒有提醒,連不得攜帶電子計算機都寫了,這個卻沒有寫,告知義務可能也沒有履行
而且這件事應該是屬於認定事實的問題,所以考選部很難以機關專業性的理由來逃避問題啊
反正我已經寫部長信箱了,等結果吧
如果完全不理我,考試結果出來我也會打所願跟行政訴訟,感覺我站的住腳機率很大
雖然我可能也不差這幾分,落榜還是會落榜,但對於這種很不合理的事,就該出來檢討跟反對
好啦我就是不甘心,又不是沒寫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