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司律此兩份題本作答是否違憲

作者: james0326123 (土城阿信)   2020-10-20 08:44:52
安安各位司律考生辛苦了,大家應該也都放鬆了一段時間
本魯因為考某一科的時候沒有把該題寫在該題的作答區,而是接著繼續寫下去
突然分不清楚臉上的是淚水還是雨水了
但基於堅持到底的人生目標,開始思考考選部將兩本題本黏在一起未按題號作答即不計分
是不是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理由在於當時考選部會如此做是因為有跳題書寫的考生,所以才設這樣的設計,但跳題書寫的考生也不是司律考試所獨有,這樣做也沒有合理差別待遇的基礎
再說他只叫試務人員宣讀說要分開作答,但是像我這樣應屆的第一次考生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規矩啊,其他考試也沒有這樣做
而且黑板上也沒有提醒,連不得攜帶電子計算機都寫了,這個卻沒有寫,告知義務可能也沒有履行
而且這件事應該是屬於認定事實的問題,所以考選部很難以機關專業性的理由來逃避問題啊
反正我已經寫部長信箱了,等結果吧
如果完全不理我,考試結果出來我也會打所願跟行政訴訟,感覺我站的住腳機率很大
雖然我可能也不差這幾分,落榜還是會落榜,但對於這種很不合理的事,就該出來檢討跟反對
好啦我就是不甘心,又不是沒寫QQ
作者: greatshortcu (小蔡)   2020-10-20 08:57:00
老實說,我覺得你很難打贏欸,不乖乖準備明年嗎XD
作者: fatbean (肥宅豆豆吃豆豆)   2020-10-20 09:00:00
監考人員一直有講要分開寫,應試通知上也有一直講。甚至連答案本上也都有寫...好啦我知道你很不甘心,唉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10-20 09:00:00
一科出包也不見得沒機會 先休息等放榜吧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0-10-20 09:05:00
這種考試的東西,又不是核心限制,一定是寬鬆審查要違憲非常困難~~
作者: eric2251 (EitherMore )   2020-10-20 09:06:00
說真的考試注意規則都有寫 甚至考前寄發的提醒郵件也有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0-10-20 09:06:00
400分門檻都沒違憲了~~~
作者: irinne   2020-10-20 09:13:00
第一次考試不能當成藉口,規則都寫在那了啊...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0-10-20 09:34:00
可是每一頁上面都有題號頁數耶而且院長的那套方法,你用平等,大概採低度審差,你的理由很難
作者: yushengboy03 (阿聲)   2020-10-20 09:38:00
其實我不是很懂為什麼要為了自己的疏忽,找理由找到這種程度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20-10-20 09:38:00
考試規則都事前公告在那邊了?學個教訓吧,未來要從事法律工作也不能這麼粗心。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0-10-20 09:39:00
簡單來說不同,有差別待遇,但低密度合憲,加上儘量合憲性解釋我覺得每頁都有題號頁數就是針對這個
作者: aldam (aldam)   2020-10-20 09:42:00
打行政訴訟?真的是學以致用,太棒了。(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的疏忽不是錯)就像前幾篇,國文作文題目未走之路看成未來之路,這就是疏忽啊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0-10-20 09:47:00
其實我都是當砲灰積蔭德,每次都不會寫,上班粉累,還是花錢考到最後一節,畢竟不能估負了一試未中的伙伴,二來不能浪費幫助別人上案的機會,想到就放下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0-20 10:09:00
原po到時候上榜,就不會在乎這規定是否違憲了吧
作者: Aisiloti (Ashe)   2020-10-20 10:14:00
我反而覺得國文的未走之路才是侵害考生的隱私權吧?合理懷疑改題老師是看一般制式文章看膩了,才出來窺探考生的人生經歷。
作者: ddkkz2003 (eyebear)   2020-10-20 10:14:00
以前要自己劃記寫題號更煩 原po剛考完還是好好休息吧
作者: smooth0920 (smoothEli)   2020-10-20 10:20:00
這種細節的東西真的只能注意了 我也是每寫完一題就超小心的趕快翻面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0-10-20 10:21:00
我一試以為每科題數一樣,考到最後才發現民訴少寫五題,哈
作者: fbtm (fbtm)   2020-10-20 10:23:00
繼續打下去,這樣才不會只是死讀書而沒有實務經驗
作者: kakashi71 (zoro71)   2020-10-20 10:40:00
每本封面不是都有寫題號???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20-10-20 10:44:00
前幾年我考公法時忘了翻面,那我可以寫信抗議嗎
作者: kshank06 (hankchu)   2020-10-20 10:44:00
欸不是 你都說老師有宣讀 為什麼還會有你不知道規則?題本也會先發下來又不是鐘響才發,你是不是根本沒在聽監考老師講注意事項?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0 10:48:00
學弟妹也發生過寫錯題本不計分的情形,重點他是民法那科交錯地寫,直接該科零分,超慘der…這種技術性錯誤真的特別要小心R(拍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20-10-20 10:51:00
你的憲法真廉價
作者: cm1241 (cm1241)   2020-10-20 10:55:00
千錯萬錯別人錯原來法律是這樣讀的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0-10-20 11:00:00
細節性技術性事項
作者: allen73420 (習慣)   2020-10-20 11:06:00
你有這種想法考10年都不會上
作者: leolin2 (leolinleo)   2020-10-20 11:28:00
我去年民法第二題寫錯張,最後差五分上榜,所以我今年都從後面寫回來
作者: lawyer94 (背包客)   2020-10-20 11:33:00
原po已經夠難過了,還這樣酸言酸語的,這種人也不會考上啦
作者: cm1241 (cm1241)   2020-10-20 11:40:00
說人考不上的,已跨越酸的程度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0-10-20 12:11:00
(續前面)細節性技術性事項,我覺得很難。剛剛想了一輪,或許......比例原則?寫錯題本已經跟實力無關了,但為了公平,還是須跟有遵守規則的考生有區別,所以應該是扣分而不是0分。跟作弊比起來,寫錯題本真的輕很多,算0分實在太嚴重。若因此落榜,所侵害的是時間和人生規劃,這些東西都無回復原狀的可能......好啦,我想不到了,不過這個要訴訟你要犧牲的可能是明年上榜的機會,要權衡一下。
作者: TohnoShiki (=ω=.)   2020-10-20 12:22:00
考選部作為也沒違反誠信原則,考生自己疏忽要自己承擔
作者: singoldman   2020-10-20 12:23:00
加油,去年我也第一次考分題寫,民法一第二題75分直接歸零,今年多了上面標示題號頁數,只能說要多小心,如果是在商法跟選科就還好,民刑公真的就沒救了XD然後最容易發生會在第二天第一節,因為國文沒有分題本寫,一不小心一早昏昏的就會中獎了,因為感覺上一科沒有分題本
作者: Rainbowdays (Silvia)   2020-10-20 12:41:00
可能是如果不是0分還要人力去改吧...當初這樣規定應該就是要杜絕跳題跳得亂七八糟的人...現在跳題還是得要改,根本沒有減少作業...
作者: qmaper (~卡片~)   2020-10-20 12:44:00
前年考其他試忘了畫卡 監考老師沒提醒 也只能乖乖明年再來
作者: kk50301 (jack1023)   2020-10-20 12:48:00
哈哈公法哈哈
作者: rdu20159 (RDU)   2020-10-20 12:56:00
那為什麼其他人都沒寫錯,就你寫錯?
作者: Ryan1132 (法阿彥)   2020-10-20 13:36:00
違憲哈哈哈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0-10-20 14:00:00
某幾樓也太兇,是考選部在海巡嗎@@
作者: m7532005   2020-10-20 14:24:00
想看你打訴訟 記得幾年後有啥結果要po出來唷 呵呵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20-10-20 14:54:00
幫QQ
作者: mark99927 (酉告酉告白勺)   2020-10-20 15:01:00
幫拍拍 但與其說這個違憲 我比較想知道400分有沒有違憲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0-10-20 15:04:00
依規定作答是考生應盡義務
作者: Imagine15 (ImaGaIn843)   2020-10-20 15:23:00
我是認為考前監考老師有提醒+答案本上面都有註記第幾題,應該是你自己問題比較大
作者: tinglottery (小權)   2020-10-20 15:30:00
先+365
作者: TohnoShiki (=ω=.)   2020-10-20 15:34:00
都快10月底了,離明年一試剩下不到365了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0 15:44:00
管見以為,主張會不會成立是一回事,但民主自由社會裡應該沒有議題是不容被質疑或討論的。本件確實值得思考:司律考生答題未按照特製試卷題本之題號作答,一律採零分計算(150→0)之手段是否符合衡平性(狹義比例性),甚至有無具備必要性(最小侵害)。當然,原波之後自己最好能多培養在高壓下,避免出錯的技能。加油:)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20-10-20 17:57:00
這制度第一年實施時我也寫錯 考到一半發現只好改過去導致商法最後沒寫完 之後的考科心態就崩了 拍拍~那一年題本還是分開來的 更容易弄錯
作者: ziso (ziso)   2020-10-20 18:15:00
考司律的人會覺得憲法有規定這個喔XDDD 考司律的同伴會不會覺得你在污辱他們阿?
作者: homegreat   2020-10-20 18:34:00
跟我一樣,我以為全台只有我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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