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撤銷跟課予義務的用法

作者: JHGF2468A (Joker)   2020-10-31 23:11:44
如題,最近讀到行政法,這兩個的定義背起來了,但是在做題目的時候還是很常搞混答
錯,無法完全融會貫通應用,尤其是當答案是撤銷訴訟的時候,答錯率超高。
想請問各位這兩個有什麼比較好理解的方法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0-31 23:15:00
行政機關作成侵益處分,或是廢止授益處分打撤銷行政機關什麼都沒做或是授益給的不夠多打課予義務
作者: jason30325 (勇敢胖薯鼠)   2020-11-01 00:13:00
要看最終目的是什麼
作者: Banridi (Ban)   2020-11-01 00:36:00
一個不要處分,一個要;說一下會混淆的題目是什麼?像大法庭徵收補償嫌太低的例子,請求較高補償,所以裁定要走課予義務,不走撤銷
作者: L1ON (Fake)   2020-11-01 00:47:00
自己的作業自己做
作者: catlazy42120 (貓懶啦)   2020-11-01 00:52:00
撤銷=我不要這個行政處分課與義務=我要一個OO的行政處分以徵收的案例來說1.我不要被徵收=請行政機關撤銷徵收處分2.我想被徵收=課與行政機關徵收處分之義務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0-11-01 01:04:00
撤銷=我不要A處分課以義務=我不要A處分+我要B處分如果以市場管理處發的補助款來講的話 甲跟機關申請補助被駁回(駁回處分)撤銷=請求機關/法院撤銷駁回處分課以義務=請求機關/法院撤銷駁回處分同時課以機關做成我所欲內容的處分
作者: JHGF2468A (Joker)   2020-11-01 13:08:00
謝謝各位
作者: littlecoke08 (louis)   2020-11-01 13:31:00
撤銷:行政處分有侵害我,用撤銷使其失效;課予義務:我想要行政機關做成某個行政處分但是行政機關沒有照我申請的/沒有做才會用課予義務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0-11-01 16:52:00
分一下羈束和裁量吧
作者: REIOX (REIO)   2020-11-02 01:47:00
我建議你應該先從處分的定義先徹底了解。懂了之後再討論撤銷和課予訴訟。通常是沒打通何謂處分這樣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20-11-03 15:24:00
可以借文問要怎麼用課予義務處分達到順便撤銷原處分的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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