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小小問題求指教:
甲跟乙成立租賃契約關係,乙把租賃物私下賣給惡意的丙,甲拒絕
就不當得利而言
這種題型是給付型不當得利嗎?還是根本不用討論這個?
向這種甲跟乙之間已經有契約關係,然後乙對第三人無權處分的類型
甲能不能對第三人主張不當得利這種,本來是沒什麼問題
但唸了給付型不當得利之後整個開始亂了,囧
我看好像也只有雙重不當得利才會去討論這個
其他幾乎都是非給付型之利益歸屬說可以解決的題目
求點醒感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1-19 20:26:00這是非給付型吧?
甲拒絕承認,則租賃物仍為甲所有,向丙可以主張767、179給付型不當得利是指受損害人有意識地、基於一定目的增加他人財產之,然該給付無法律上原因,典型例子是買賣契約嗣後被解除,你文中舉的例子是非給付型不當得利,因為甲沒有將租賃物讓與乙或丙的意思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0-11-19 22:11:00契類無物不侵其他因為有三個人當事人,由誰向誰產生問題,所以拆成甲向乙,乙向丙雙重
作者: Googletime (碎裂的記憶) 2020-11-19 22:35:00
租賃物是動產還不動產可以先說嗎?不然怎麼討論?
甲哪來費用的或損害?*哪來的費用或損害如果是要說 對物之使用收益的不當得利的話 確實可能構成(依據權益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