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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2 00:34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考試院院會日前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配合需用機關需
求,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此外,三等考試增設「泰文組」、「越南文組」及「
印尼文組」,「外國文」、「英文」未滿六十分者不予錄取門檻。後年起實施。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指出,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新南向、雙語國家政策,修正國際經濟商務人
員考試規則就是為配合政府這兩項重大政策。
考試院指出,修正要點除在三等考試增設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組,也增訂英語能力檢定
為應考資格,要求應考人必須在報名期間前三年內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
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
力測驗等八款之一,才能報考。
另為配合增訂英語能力檢定為應考資格,也刪除英文組外其他語文組應試科目「外國文」
兼試基礎英文。此外調整成績計算方式,應試科目「外國文」、「英文」成績若未滿六十
分者不予錄取;統一各語組應試科目「外國文」申論式試題、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百分
之七十五及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