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9地方特考三等法制行政法選擇題第13題

作者: ralftalent ((/‵Д′)/~ ╧╧)   2020-12-22 23:20:47
109地方特考三等法制行政法選擇題第13題(行政處分效力)
13 甲原住民為獲得購屋貸款之優惠,向主管機關申請原住民身分之認定,如法規規定,
該認定之事實其他機關應受拘束,此係指行政處分之何種效力?
(A)實質的存續力(B)確認效力(C)構成要件效力(D)執行力
考選部的答案是(B)確認效力
【法條】行政處分效力:確定力、執行力、拘束力、構成要件效力、確認效力
https://reurl.cc/Mdq13X
根據上面連結:
2、實質存續力(實質確定力 = 實質存續力 = 不可變力 = 自縛力):
在行行政處分形式上確定之後,就該法律關係人民故不得爭執,但行政機關亦應維持該法
律關係,不得再任意變更,人民可因此保有該處分所形成之權利。
(二)、執行力
係指行政處分不需經過法院,得以行政機關自身的意思表示為執行名義,逕自強制執行。
(三)、拘束力
行政處分一經發布,不論合法與否(只要非無效之行政處分),皆生效力,拘束處分機關
與相對人。其實質上的概念與確定力(存續力)是相同的。
(四)、構成要件效力
法院或行政機關在作成裁判或行政處分時,其所依據的法規範之構成要件,乃以某行政處
分為構成要件要素時,該行政處分對該法院與行政機關之拘束力稱之。
申言之,其他行政機關與法院:
1、必須承認該行政處分存在的事實;
2、必須尊重該行政處分的內容,不得質疑其合法性;
3、若法律有特別規定,則仍必須受作成行政處分理由的拘束。(=確認效力)
(五)、確認效力
行政處分中的事實認定或法律上的評價,亦即行政處分理由的部份,亦對其他機關與法院
產生拘束力。惟學界對此尚未有定見。
請問各位大大,這題選(C)構成要件效力 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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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pro0329 (鯉魚 ( ̄▽ ̄)♂躍龍門)   2020-12-22 23:34:00
週六考試選構成要件效力+1...
作者: im434   2020-12-22 23:40:00
作者: ChMWang (我是阿民,阿民是我)   2020-12-22 23:48:00
基本題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20-12-23 00:51:00
我覺得是這題題目出得不好,確認效力的確是針對"事實",也的確要有法律的依據
作者: seasonsong (it's ok.)   2020-12-23 01:39:00
也選了C,但再看一次題目發現是個大陷阱……咦 不對 原住民身份對於申請者是確認處分 對於其他機關不應該是構成要件效力嗎
作者: CKYww (CKY)   2020-12-23 10:41:00
題目沒有提到有另外一個行政處分拘束其他機關題目是說該認定之事實會拘束其他機關 沒說有其他機關要以這個行政處分做出一個新的行政處分
作者: ralftalent ((/‵Д′)/~ ╧╧)   2020-12-23 13:23:00
感謝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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