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變革!司法、法制職公務員「一起考試 再分流」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回應總統蔡英文司法國是會議「多合一考試」建議,法官、檢
察官、律師及法制職系公務人員考試將有重大變革。考試院正研擬「法律專業人員資格條
例草案」,未來法律專業人員將「一起考試、再分流」,經「資格考試」且「實習一年」
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後,再透過「甄選」取得法官、檢察官、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不再以高普考錄取,且均具備律師資格。草案細節仍在
跨部會討論中,待最終拍板。
考試院研擬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
司法改革為蔡英文2016年上任後重大政策,蔡第一任總統任期起召開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
會議,2017年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其中包括「改善法律專業人才的養成及晉用」,建
議未來應建立多合一的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試,考生在通過考試之後,均應先經過一年以
實務機構為主的培訓,用人機關再依需用名額、培訓成績、考生志向口試篩選候補檢察官
、候補法官、律師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實習後依志向任法制職公務員、律師、法官、檢察官
現行法律人才考試分散在律師考試、法官檢察官考試、公務員法制類考試等,為呼應司改
工程,考試院目前正研擬草案,改革法律人員考試制度,規劃改採「一起考試、再分流」
,通過資格考試並完成一年實習後,以「甄試」方式取得法官、檢察官、法制職系公務人
員任用資格。
目前草案也明定,甄選錄取為法官、檢察官者,應分別接受法官、檢察官職前養成教育一
年,成績及格者再分派認為候補法官、候補檢察官。甄選方式及錄取條件、養成教育等,
由司法院及法務部分別訂定。
目前草案也明定,實習一年期間,將由國家提供生活津貼。此外,資格考試及格者,自及
格日起三年內得保留及格資格,三年內可甄選至多兩次。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63948
考生被玩假的;400分這種爛門檻都含淚吞了結果才三年又要改
作者:
mg499 (我不發廢文)
2021-03-11 21:28:00..........又改....
好奇請問一下,律師非公職為何要納入培訓?機關有本事培訓那麼多?還是打算拿來當廉價勞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1-03-11 21:35:00其實不錯,應該開放公部門實習,然後公辯跟家調納入二階甄審納入公職法治體系,等於公部門有一堆公職律師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1-03-11 21:44:00草案明定:一年實習由國家發給津貼。等於是義務法律役意思,憲法增訂第20條之1,法律專業資格及格者,有依法服法律服務之義務
作者: THCxyz 2021-03-11 21:49:00
以前考法制人員的人 每一個都會去考律師嗎?沒有的話 這個靈感不知從哪來的
作者:
a5401920 (s h p)
2021-03-11 21:51:00仿德國吧
國外的月亮比較圓?相當司法官的話,有背景有人脈者,甄試應該比較容易通過
作者:
isiyou (呆頭鵝)
2021-03-11 21:55:00幾年前前考選部長董保城確實有打算要推政府律師 司改國是會議也有討論這個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21-03-11 21:58:00都寫了實習一年國家付津貼底下還在問..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1-03-11 21:59:00實習期間太短不是一直被詬病,日本好像一年半?
作者: ba113399 2021-03-11 22:04:00
有律師執照當承辦 結果主管都沒有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1-03-11 22:04:00
到底
拉長律師實習期間真的有助於提升整體司法、法律服務品質嗎?還不如早點出去受僱 早點累積開庭經驗比較有意義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1-03-11 22:12:00五個月就執業,不是考驗事務所老闆、法官,不然就考驗委託人
生活津貼到底多少啊,一個月給1萬?2萬?,還要領一年。努力與天才的人,一個月就可以賺數十萬,這樣不是變相剝奪薪資嗎?
作者:
st94067 (黃金臘腸)
2021-03-11 22:20:00亂來
作者:
abcpiii (KJ)
2021-03-11 22:20:00不就是找自己人才能進去同溫層....
作者:
hn705365 (fr049994)
2021-03-11 22:22:00考試院不玩死考生不甘願丫!
作者:
chen10 (tom)
2021-03-11 22:22:00是很好奇,所以往後會變成全然的及格制嗎?
作者: kennykennyok (我錯了啦><對不起) 2021-03-11 22:24:00
培訓成績誰打? 該不會是實習期間的老闆吧?
培訓期間有可能4萬多嗎?有這麼多預算嗎?政府最好這麼慷慨...
作者: nchueric (鍵盤伐木工) 2021-03-11 22:41:00
然後主管沒有律師資格,打有律師資格的成績,讚。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風噴射阿姆)
2021-03-11 23:02:00太瞎了
作者:
aisansan (aisansan)
2021-03-11 23:14:00這樣也好,不然現在機關法制人員一大堆進修班轉職系的,不懂法律只會唬弄
作者: adesjs5002g (Ken) 2021-03-11 23:16:00
真的無言
作者: diggi 2021-03-11 23:23:00
甄試?把律師當公務員搖籃?
作者: Yelich (耶律齊) 2021-03-11 23:37:00
口試甄選?垃圾!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1-03-11 23:50:00津貼太多的話變成金飯碗;太低的話變廉價勞工。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1-03-11 23:55:00甄選會不會有後臺就先用啊,成績佔的比例也都沒講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3-12 00:36:00實習一年真慘
作者:
soltre (所羅)
2021-03-12 01:33:00所以錄取資格從原本沒限制 變成只保留3年是嗎?不知有無理解錯誤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21-03-12 02:00:00準備大開後門了,以後律師最後一名錄取者因為有山而當法官檢察官,真是國家之福
作者: sexyboy5566 (性感男孩5566) 2021-03-12 02:10:00
真的很廢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3-12 02:57:00看到「甄選」大家懂了吧
作者:
st94067 (黃金臘腸)
2021-03-12 03:41:00知道投票日該怎麼做了吧
作者:
aramaram (a Piece of Cake)
2021-03-12 06:40:00又要改...............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21-03-12 07:53:00
厲害了我的國
作者:
propyl (propyl)
2021-03-12 08:14:00整個法律考試被蔡政府玩殘
那現在執業的律師或有律師資格的法制 還要再實習嗎?
作者:
WMV (珍惜現在)
2021-03-12 09:07:00太好了 只要控制律師錄取 就間接控制其他職缺 乾脆建議公務人員全部這樣搞好了
作者: Googletime (碎裂的記憶) 2021-03-12 09:23:00
變成九品中正制了 呵
作者:
behati (Behati Prinsloo Levine)
2021-03-12 10:05:00口試篩選 難道以後當司法官也需要黨證了嗎
作者:
fbtm (fbtm)
2021-03-12 11:10:00都是垃圾啊,先把法官薪水改的跟高考一樣,不然怎麼改都是失敗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21-03-12 11:15:00甄試=安插自己人 讚喔
作者: ptt98105 2021-03-12 11:18:00
津貼太低的話 法律系應該不會再是熱門科系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21-03-12 11:26:00津貼如果比原來司法官低一點,然後安插到各法院、地檢、律師事務所當替代役,好像對政府來說還是賺
能到法院、地檢學習,對於實習律師來說未必比較差。甚至可以依其背景,到相關部門歷練,對自身專業、還有民眾服務的保障,是雙贏。這一年或許很超值。
作者:
propyl (propyl)
2021-03-12 12:35:00所以以後法制當一當可以申請轉任法官?
作者: s9178r 2021-03-12 12:39:00
想減律師名額就直接說,不要再那裡假還口試篩選勒,根本方便走後門
作者: just8811 2021-03-12 12:44:00
把律師納入真的莫名其妙
搞死台灣下一代的不就那群得了便宜又賣乖只會嗆現在年輕人草莓的四五年級老屁股?
作者:
goshfju (Cola)
2021-03-12 12:56:00變成口試為主了~ 大黑官時代
律師比照法官津貼應該不可能...不要之後是大家津貼都比照不願役綁一年這樣~反正不爽幹你啥都沒有,就算不給錢你能不去嗎...
作者:
wow8228 (wow8228)
2021-03-12 13:05:00一個月比照替代役丟給你1萬你也得肝腦塗地,你敢不服就不給你公務員做
作者:
holdbird (留下來~~)
2021-03-12 21:04:00你好 我老婆的表妹是蔡英文? 我丈母是管碧玲?厲害了 這個黨
作者: yond (富貴閑人) 2021-03-12 22:12:00
那以後還可以轉法制職系嗎?!
作者:
onijima (費南多.柯里昂)
2021-03-13 04:10:00質疑酬庸的怎麼不去想外特又是如何??抱怨千篇文還是落榜!
作者: kososo (猜猜看) 2021-03-13 15:32:00
甄試根本是思想審查
作者: pagl ( (^ε^)/ ) 2021-03-22 21:36:00
若考上前已在機關約聘了,可以折抵實習嗎?可提前分發嗎?行政機關的法制業務跟律師、法官,根本無法相比擬,實習甚麼內容?送去法院當法助實習 取代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