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比較這兩題:
109地特三等行政法
1 行政機關對於法規規範之意旨,
發布新的解釋性函釋而修正以往見解,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應考量人民對於原解釋函釋所享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
(B)基於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應採行合理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規範
(C)解釋性函釋原則上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適用
(D)人民對於原解釋性函釋所享有者僅為單純的期待利益,並不受保護
答案:D
109鐵路員級法學知識
23 有關行政法上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信賴保護之法理基礎為法治國原則
(B)法規適用對象單純之主觀願望或期待,應受保護
(C)人民對公權力行使結果所生之合理信賴,法律自應予以適當保障
(D)如人民提供不正確資料作為公權力行使依據,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答案:B
以前做到類似考題看到單純期待,無信賴行為,就是不受信賴保護。
但地特三等那題,卻有點顛覆以前的觀念。
阿摩有人提供解答......
就釋字第 605 號解釋析之,
凡符合「主觀上的期待」就可以主張信賴保護,
從而較釋字第 525 號解釋更為從寬認定。
請問以後遇到單純期待利益的敘述,是否都應該改成"應受信賴保護"?
(若是,那鐵路那題是否就沒有答案?)
還是說,地特三等那題的D選項還有另外的解釋?
還請高手解答,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