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9-18 17:13:16108年高考民法申論題
甲(買方)、乙(賣方)就第三人之 A 不動產訂立買賣契約。甲為逃避 強制執行,乃與丙通謀虛偽合意,指示乙將 A 移轉所有權登記予丙,再 由丙與丁通謀虛偽合意將 A 移轉登記為丁所有。在此同時,甲告知戊上 述情事,並與其訂立買賣 A 不動產之契約。如甲未依約將 A 移轉登記予 戊時,戊得為如何之主張,請求甲將 A 移轉登記於自己?
這題甲乙買賣他人之物 為無權處分
甲乙約定移轉登記給第三人丙
後丙丁通謀虛偽移轉登記
最後甲告知戊上情後 與戊訂定買賣契約
糕點詳解解乙丙沒有通謀虛偽 所以物權仍是有效
我不解的是 無權處分不是要看有無善意取得嗎?
本題丙已知悉 自然非善意取得 怎麼還是由丙有權占有?
作者:
amloner (amloner)
2021-09-18 22:45:00丙又不是契約當事人(甲跟乙也沒通謀)
乙不知道->單獨虛偽不過我看這題是覺得他沒有第三人約款,內心疑問為什麼不是解縮短給付
作者:
fge16 ( TT)
2021-09-19 10:32:00要不要把關係圖再畫一次?乙丙有通謀嗎? 通謀虛偽在誰跟誰?
乙、丙之間沒有同謀虛僞,但乙非A之所有人,乙移轉A所有權於丙之行為屬無權處分。為啥丙會取得A所有權應該是原PO的疑問吧
作者:
BF109 (Bf109)
2021-09-19 17:38:00題目僅表示甲乙就第三人之物買賣,未說明乙有無處分權,亦有可能是另一第三人利益契約,故直接推斷乙丙為無權處分似有未洽
乙對A有處分權,這題才有考點,網路上擬答都是直接認定乙對A有處分權題目若沒有講清楚就只能假設乙有或無權處分A,這樣才完整
作者:
BF109 (Bf109)
2021-09-19 18:07:00通常來說,題目未說明是否有處分權,要自己假設,如果考無權處分,會明確有「未經所有權人同意」文字
就只能指示給付去解啊,上來問問題又一副固執己見的樣子是要問什麼==一直善意取得鬼打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