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概要選擇題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1-10-07 01:30:05
Q1 甲與友人乙謀議,要侵入丙家行搶。兩人依計劃,翻牆進入丙家庭院埋伏。丙開車返家
時,甲持槍上前喝阻,要丙下車,而乙在旁邊把風,丙見狀,踩油門加速衝撞甲。甲情急之
下自行朝擋風玻璃
射擊丙,丙頭部中彈,經送加護病房搶救,所幸生還。關於本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構成殺人未遂或重傷罪的共同正犯
(B)甲不能主張正當防衛,但可依緊急避難阻卻殺人未遂罪責
(C)甲開槍出於情急,並沒有殺丙的意圖,因此不具殺人故意
(D)丙開車衝撞行為,屬於防衛過當,但依情形可減輕或阻卻罪責
A1: A
疑問:甲乙為強盜罪共同正犯,並依計畫埋伏,之後甲以凶器嚇阻丙,丙衝撞甲為正當防衛
(排除D),甲以槍攻擊,應不得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排除B),而且甲乙雖有持槍行
搶之犯意聯絡,但甲開槍已經超越預謀部分,如有殺人未遂或重傷罪不及於乙(答案A)
較疑惑的是C,在題目這樣敘述下甲的開槍算是有殺人意圖嗎?我以為甲開槍目的應該是為
了使丙停車,並不在意擊中何處,感覺自己好像概念上忽略掉什麼重要的東西...還是說甲
朝擋風玻璃開槍的行為默認為朝丙頭部開槍,所以已經是基於殺人之犯意?
還請各位賢德提點一二
作者: sqe123456z (可愛就是正義)   2021-10-07 03:16:00
甲當然具備殺人或重傷意圖啊。你想像你自己拿著一把槍想要對付衝向自己的車,除了開槍攻擊駕駛以外還有什麼辦法嗎?你總不會是以自己可以一槍擊毀車身的意圖去開槍的對吧而且就算像你說的,如果甲根本不在意擊中何處,只是想逼迫乙停車而往擋風玻璃隨意開槍,這一槍有可能打中丙是有預見可能的。甲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也成了間接故意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1-10-07 04:46:00
原來如此,我進入恐龍法官的思考領域了xd「你為什麼不射輪胎呢?」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1-10-07 08:38:00
就選一個答案比較好的
作者: wxes50113 (幫幫)   2021-10-07 10:36:00
至少未必故意了啦,用過失你不覺得怪嗎XD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10-07 17:39:00
其實真的單純選最好的答案而已 他只是要考一個觀念所以答案直接定在A
作者: HAHAUCCUQQ (幫QQHAHA)   2021-10-07 17:57:00
題目出得不太好,但還是選最正確的答案
作者: Smallpiggy (Smallpiggy)   2021-10-07 19:03:00
坦白一定AC啊 選擇真的照實務看的話 這種檢方根本不可能證明有故意 不是拿一把槍就是具備殺人故意誒 類似案件庭上也有看過 最後都過失致死那如果以寫申論角度 強盜、殺人未遂 也要討論結合犯(雖然不會成立) 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法定刑天殺大 強盜過失重傷就處理了不要因為C非正確答案就強行解釋 覺得題目出不好 只能選一定對的 不過原Po這種實事求是的精神真的不錯 值得學習~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1-10-07 20:26:00
謝謝各位不吝指教
作者: cma78091 (小郭)   2021-10-07 22:10:00
這不就警察四等的題嗎?我的判斷是,正當防衛不能,因為對方才是正當防衛,故甲並未面對「不法」侵害,而緊急避難的部份,此為自招為難,實務見解不適用第24條,退而言之,即便是屬於「危難」,在必要性部份應該先「迴避」,甲沒有迴避的意思逕朝丙開槍,已屬於直接跳過「迴避」、「防禦性」而是變成攻擊性的避難而且朝擋風玻璃開槍,在一般社會經驗想像,朝擋風玻璃開槍應該有殺人的認知及意欲,具有故意,於是在三階檢驗裡,甲應有殺人故意,違法性的部份如上所述,所以排除C的選項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10-07 22:36:00
樓上搞錯了吧 行為人主觀上的想法跟一般社會經驗想像有啥關係 這樣每個人成立罪都是看一般社會通念? 感覺你把著手的主客觀混合理論帶到主觀層面了
作者: cma78091 (小郭)   2021-10-07 23:03:00
若是申論當然不能這樣混在一起,但選擇題的思考方式除非題目是上帝視角,告訴你行為人在想啥,不然也只能從當下情狀的客觀判斷不是嗎~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10-08 10:36:00
但覺得這樣像是從答案想回去理由 而不是原因而出答案..前面回的自招為難那邊寫的超好 學到知識了~謝謝不過攻擊型避難其實是指把侵害轉移至第三人 所以這邊用攻擊型避難不太恰當~
作者: wxes50113 (幫幫)   2021-10-08 13:54:00
建議把第13條一二項再多看幾遍囉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擠的空氣)   2021-10-11 00:16:00
C錯的原因是271不考慮意圖,就這麼單純,你會有這種問題應該是唸書不看法條。或是沒有搞清楚故意跟意圖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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