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jol (勤樸)
2021-12-29 22:58:56※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whitefox (黑心POWER終結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刪除侮辱公署罪 恐替網軍頭楊蕙如解套
時間: Wed Dec 29 06:37:20 2021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 採訪中心主任熊迺祺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 採訪中心主任熊迺祺
3.完整新聞標題:
刪除侮辱公署罪 恐替網軍頭楊蕙如解套
4.完整新聞內文:
刪除侮辱公署罪 恐替網軍頭楊蕙如解套
聯合報 / 採訪中心主任熊迺祺
2021-12-29 05:50
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刑法侮辱公署罪,雖是放寬政府機關對言論的容許度,但這樣的修法
卻替法院認證的「網軍頭」楊蕙如開了一扇窗,被控侮辱官署罪恐獲判「免訴」而全身而
退。至於加重侮辱公務員刑責至一年,看似強化了警察等公務員執法尊嚴,但從司法實務
甚少重判觀之,不但口惠而實不至,更可能造成未來群眾運動的寒蟬效應。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2365/5995055?from=udn-category
6.備註:
作者:
GimO (Gimo)
2021-12-29 23:20:00這個垃圾黨 用除罪化護航網軍 但用社維法選擇性執法來限縮一般人民的言論自由 無疑是讓法院退出言論自由底線審查的角色
笑死,要黑任何理由都可以,重點是這法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前兩天才一個新竹升等因人設事被打臉,馬上又要被帶風向為楊蕙如解套…就事論事的技能在準備考試中應該還蠻重要的
? 小吳檢是被北檢 侮辱公署嗎? 所以這樣可以直接簽結了?
作者:
gl4su06 (那就這樣把)
2021-12-29 23:47:00某G言論呵呵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1-12-30 07:56:00鳥盡弓藏卸磨砂驢了
奇怪以前老師都說這條不合時宜早就該刪,怎麼有新說法不應該刪嗎
作者:
xyzb (xyzb)
2021-12-30 15:42:00批評可以,屬言論自由,侮辱怎能無罪?到底是指誰通過這法條,請公布立委名單誹謗跟誣告也一併除罪好了,言論自由嘛
侮辱公署,政府機關是會發生非財產上損害嗎==怎麼能拿來跟刑309、310相提並論啊!
說不溯既往的應該沒看過刑法,刑法廢除是溯及的除非已經服刑完畢,不然連服刑中都直接免罰刑法2條三項明明就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