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年四等書記官有上榜,然後我的目標其實是司律,想請問如果想要放棄去當書記官應該在那個時間點放棄?
網友提供的資訊如下:
2/22 寄選填通知函
3/2-3/8 網路選填志願
3/18公告結果
3/31機關報到
3/31之後受訓四個月?
會有這個問題是因為家人希望我受訓完(可以不要去當,但要受訓),依照這個時程,應該是四月之後就去受訓四個月,但我在想,一方面受訓可能沒辦法專心讀書,二方面是擔心是否受訓之後就不能放棄去當書記官?
問題:不知有沒有人可以分享一下書記官受訓時的狀況如何?以及是否去受訓之後便不能再退出了(我知道要退一定可以,我指的是正常管道的退訓之類的)
Btw我的成績沒有很亮眼,300出頭名,不過我不是本科系,從頭大概準備了半年(大學是119,有修一些課),我自己覺得算是及格的成績,但也不會因此止步,因為我的目標是司律,如果有尚未上岸的人需要我的考試心得或書單可以站內我,我盡量回答,畢竟得之於此版很多,縱然不是很好的成績,如有需要還是想要幫助一下需要被幫助的人,以上。
附上今年的考試成績:
01.國文 53(43.10)
02.民法概要69(27.42)
03.法學知識與英文56
04.刑法概要74(32.42)
05.行政法概要61
0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
法概要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