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小弟有2題111年初考的題目想請問大家,還請各位
不吝指教
法學大意第44題
依刑事訟法第 27 條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不包括
下列何種情形?
(A)受司法警察調查時
(B)法院審理準備程序
(C)受上級長官調查時
(D)移送檢察官調查時
答案:C
我有特別去查閱林俊益大法官、王兆鵬、林鈺雄等教授的教科書,但沒看
到刑訴第27條第1項選任辯護的除外規定,基本上於刑事訴訟的任何階段(
偵查、審判、上訴審、再審)均可為之,想請問選項C是錯在哪裡呢?此外,
我也不懂C選項的上級長官所指為何?
行政學大意第3題
關於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運動的描述,下列何者錯誤?
(A)《新政府運動》(Reinventing Government)一書被視為是觸發新公共
管理運動的代表作
(B)提倡企業型政府的概念
(C)主張政府扮演操槳者的角色
(D)推崇顧客導向的政府
答案:C
查教科書寫《新政府運動》一書成書於1992年,但新公共管理運動不是大概
在1980年代就開始盛行了嗎?那《新政府運動》一書要怎麼觸發新公共管理
運動?覺得A選項的敘述有點怪怪的...
以上2題懇請板友大大們賜教,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