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司律選擇題複選題
B選項:未了未遂,行為人只須消極放棄行為的繼續實行,即可成立終止未遂。
本選項的敘述是"錯誤"的
http://i.imgur.com/zwXwqUV.jpg
但依最高法院107台上483判決
同樣敘述,卻可成立中止未遂
http://i.imgur.com/Ep4kjS2.jpg
請問應以何為準?
或是有哪邊理解錯誤,謝謝。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6-08 12:33:00放棄繼續實行表示已經實行 就是既了未遂 前後矛盾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2-06-08 14:17:00最高在講己意中止,但中止犯還有其他要件後段就指出既了未遂還要防果
作者:
yuefan (TaiwanKolento)
2022-06-08 15:07:00回上樓c大,啊既了未遂的己意中止就是要積極防果行為啊,這又不是未了未遂的要件。你所說的其他要件是?我個人覺得B是正確的耶
因為未了未遂決定的中止行為是客觀要件,還需符合己意的主觀要件才能主張27,所以頂多是可能成立27而非只要放棄就能主張27,較好的描述方式大概類似E那樣,最高法院常常把己意中止綁在一起容易誤會成只有一個要件,但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要素,否則就不會有學說上針對既了未了如何區分(主觀說客觀說…)還有己意如何判斷(法蘭克公式、自律他律…)
作者:
diyaya (diya)
2022-06-08 18:27:00未了未遂,除了消極停止外,還需要停止行為係因己意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2-06-09 09:20:00其實換個新角度也不用講理論,中止犯是罪責問題,殺人殺半死突然不想殺,回家吃麥當勞,沒有人會覺得犯人可以減刑吧
中止犯不是罪責問題吧…是個人解除刑罰事由,這點在選擇題或二試都考過欸另外殺人殺到一半大概也已經實現全部構成要件而是既了未遂了,跟原Po問的未了未遂已經屬於不同情況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2-06-09 14:01:00想簡單解決卻不小心開了新副本...第一、罪責跟阻卻罪責、個人解除刑罰事由三個名詞不一樣。第二、主觀殺人客觀殺一半沒死就是殺人未遂,有沒有中止犯可能討論後面。第三、這題bc一起看大概就懂他在考什麼了案例大概就某c拿常用的筆以殺人固意狂插友人心臟部位三下,見友人掙扎突然心生慈悲,電召救護車救回,事後證明友人心臟在右邊,問某c有沒有殺人未遂中止犯適用。又某c見友人掙扎而心生畏懼離去有無殺人未遂中止犯適用。提示傷害既遂!
樓上我覺得你舉的例子都不恰當…雖然我看不懂你說那三點的重點在哪,單就這兩個例子而言,依照通說的主觀說行為人已經認為他實現全部構成要件,所以是既了未遂也跟樓主問的不同…反正他大概已經知道為什麼選項是這樣就別再舉些奇怪的例子讓他混淆了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2-06-09 23:57:00你贏了,我的信仰被動搖了
這不是在戰輸贏啦怎麼有點歪,只是刑法問題容易因為一個因素不同答案就差之千里,需要仔細嚴謹一點
犯罪已經著手,已意中止的要件是要積極的防止及結果不發生,所以B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