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考完了
跟大家討論看看題目
民法
1.借名登記相關爭議
基本上我採有權處分的方向作答
2.定型化契約個別磋商條款,我認為這個個案無效
行政法
1.法條題
2.該救濟為行政處分,所以提撤銷訴訟
立法程序與技術
1.信賴保護原則
2.國會不連續原則
3.看不懂,我亂寫是不懂的東西回去查資料,之後再發言
4.討論引用前項規定
刑法
1.緊急避難的討論
2.信賴原則的討論
3.財產犯罪的討論
4.性交類型的討論
商事法
1.討論題目各子題
2.討論本票有效性跟當事人間法律關係
3.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4.違反主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訴訟法
1.前兩題是傳統爭議,但第三題我只想到刑訴的作法,有人知道民訴利用證據的標準怎麼寫
嗎?
2.傳統爭議
是說這次三合一我只有56分,英文全錯,不考英文我就將近滿分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