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司、國安 五等 第一題
行政法上適用信賴保護原則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是
(A) 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狀態
(B) 給予人民合理賠償
(C) 給予行政機關視個案情況選擇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狀態或
給予人民合理賠償
(D) 客觀比較維持信賴表現既有狀態下,人民所有之信賴利益與除去
信賴基礎後所創造公益之大小,以為決定
正確答案給(D)
想請問,答案(A)為何不可以?
此題答案(D),可參考行政程序法的哪一條法條?
找了好久,沒找到相類似的敘述。
(D)選項的意思,若舉實例
例如:
政府徵收私人土地,以作為高鐵車站之用
則,若高鐵車站所產生的公益大於私人擁有土地的信賴表現
就算符合行政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 只是政府需要提供私人損失補償?
謝~
覺得行政程序法從第117條開始
法條文字敘述,有些寫得很拗口
常常重複讀了好幾遍,仍不知其意
大概本老魯才疏學淺 理解力尚需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