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PM ( )
2023-02-18 11:09:56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4897 => 這位長孫完全沒有繼承權,除非4個姐
姐都一起拋棄繼承權,阿嬤的遺產才會到孫子輩,再由這個長孫和阿嬤的外孫們協議分割
阿嬤遺產。
https://www.storm.mg/article/3517632 => 如果他們真的向法院完成拋棄繼承的備查
,原本單純的繼承權將更為複雜,因為當四名子女都拋棄繼承權時,媽媽並無法單獨繼承
,而是繼承權由媽媽和四名子女,轉變成媽媽和多位孫子女一起繼承。
上面兩個case都是拋棄繼承 為何一個拋棄了 可以讓給孫字輩 另個case不行..
民法第1138條、1140條..
記得解題有說:拋棄非代位繼承的條件...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