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五等明年起沒了! 地特三等、四等考試減少應試科目
地方特考大變革,考試院今天下午近四點時宣布,明年起將取消地特五等考,將原五等考
試與初等考試合併舉行,減少重複報名和重複錄取情形。此外,113年度起,地特三等和
四等考試,將比照高普考,適度減少應試專業科目數,以減輕應考人負擔並兼顧核心職能
需要。
考試院說明,多年來,地方特考列考專業科目變動幅度不高,但隨環境變遷、業務需求調
整,以及青年學子的教育養成模式不斷改變,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妥適性,需與時俱
進,適時調整以契合用人機關需求。
考試院表示,基於地方特考與高普考試性質及用人機關範圍相近,同職系、同類科核心職
能相同,經徵詢各縣市政府意見,參照112年3月7日修正發布的高普考試規則,修正地方
特考三等、四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並提高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口試占分比重為
20%,以強化選才效能。
考試院指出,為避免三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調整後,適用考試規則第4條附表一附註一
原規定「技術類別各類科第一款資格中未列明之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其所修課程
與三等考試某一類科專業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亦得報考該一類科
」之應考人,無法報考,因此,考試院爰增訂三等考試技術類科應考資格5年緩衝規定,
以為過渡。
考試院表示,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並配合112年地方特考辦理期程,明定上開修
正規定施行日期為1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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