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和昨天是專技高普考
本次有幸擔任監考人員替各位服務
但在監考過程中發生一件事
我覺得有必要讓我的試場的應考人知道
同時也提醒將來要參加考試的人
作文不是全部姓名都禁止書寫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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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監場主任在考國文作文之前
向應考人說明考試規則
她提到「作文裡面不能提及任何姓名,連蔡英文或是賴清德等名人都不行,不然會被扣該
科分數5分」
然而,依據試場規則第10條
「作文裡面不能提及姓名」應是指不能透露應考人身分,而不是所有姓名都不能寫,這導
致有些應考人可能因此不敢引用名言佳句或是舉名人實例來豐富文章內容
https://i.imgur.com/WsRABa5.jpg
因為監考主任宣讀考試規則的時候,我沒辦法翻相關規定
我在台上看到有些應考人雖然很驚訝,但也沒有當場提出異議,所以這件事就這樣默默過
了
但由於我和監考主任因為一些事情處得不太愉快,加上覺得不應該再讓監考主任這樣誤導
下次被監考的應考人
因此在最後一節考完試之後,我到試務中心反映監考主任在考國文之前向應考人傳達錯誤
的考試規則
試卷主管聽完我的描述後,表示監場人員是另一位主管管理,但他現在不在,表示會再轉
告他,請他進行調查
但同時我也被稍微唸一下說「應該要在當節考完試就來反應,不然現在主任都走了沒辦法
直接對證」
至於到底會怎麼處理,或是到底會不會處理都還是問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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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還是提醒各位,對於考試規則有疑慮,還是當場直接向監考人員提出異議比較好,因
為真的不是每個監考人員都熟悉規則
有些監考人員甚至會因為經驗豐富,反而有便宜行事的狀況或是自己亂解讀規則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