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會計師選擇題第1題
A 公司為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 公司」)之股東,
甲為 A 公司之董事長,乙為 A 公司之監察人,
則 就 B 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選任,下述何種情形違公司法規定?
(A) A 公司與 A 公司之董事長甲分別以自己之名義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
(B) A 公司與 A 公司之董事長甲分別以自己之名義,由 A 公司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
甲當選為 B 公司之監察人
(C) A 公司指定其董事長甲與監察人乙為代表人,分別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
(D) A 公司指定其董事長甲與監察人乙為代表人,由甲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乙當選為
B 公司之監察人
答案為(D)
Ⅰ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
Ⅱ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亦得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代表人有數人時,得
分別當選,但不得同時當選或擔任董事及監察人。
然後我想詢問一下(A)及(B)選項
公司法27條第1項及第2項僅能擇一適用,所以這樣(A)及(B)選項是不是也是錯的
還是該選項只是想表達法人董事代表人及法人代表人董事
都可以當選董事或監察人這樣而已
煩請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