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0422 (里æ)
2024-07-29 19:34:40看到這章想到一個例子
想請教大家
例子:
甲乙結怨已久,一日,甲在路上看見與乙十分神似之人,遂以殺人之故意掏出手槍向其射擊,然而子彈貫穿該人的身體後又擊中路人丙,造成丙死亡,而該人僅有受傷。事後發現甲一開始射擊的目標並非乙,而是乙的弟弟丁。
請問甲之行為有何刑責?
我的看法:
甲誤認丁爲乙並開槍,按照客體錯誤觀念處理。
但在開槍後子彈不知為何打死了路人丙
這邊似乎又像是打擊錯誤
所以解題時是討論兩種錯誤,然後用想像競合處理嗎?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