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甄選執行專案計畫之專案專員
一、工作內容:辦理教育部推動防制校園霸凌研究計畫案之執行等其他交辦事項。
二、上班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72號(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三、條件要求: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具備溝通協調能力者,熟悉文書作業相關軟體等作業。
四、報名方式:
(一)採電子郵件報名,符合條件資格者,請於113年8月16日前於時限內將資料電郵至jess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駐點人員(應
徵者姓名)」。
(二)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810。
詳細職缺內容及報名方式請參考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最新消息:
https://bully.moe.edu.tw/details/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