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戶政事務所爆貪汙 課員連10元規費都要A…涉250罪起訴
2024-09-11 14:19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潭子區戶政事務所爆發貪汙案件,負責處理民眾申辦戶籍謄本、印鑑的方姓課員涉嫌
利用職務之機會,刻意未將受理案件登入電腦,或登載不實件數,將每天少算的10元、20
元規費侵占,檢方偵結依貪汙侵占公有財物、公務員偽造文書等一共250罪起訴他。
台中地檢署說,接獲檢舉潭子戶政所方姓戶籍員(59歲),涉嫌利用經辦業務從中侵占民
眾繳付的行政規費,未核實繳庫而中飽私囊。
中檢說,全案經檢察官吳昇峰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偵辦,發現方姓戶籍員2022年1月至202
3年3月間,趁受理民眾申請核發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其登入戶政資訊系統列印民眾申
請的文件後,卻未依程序存檔入案,或登載不實申請張數。
檢方發現,方員的行為造戶政資訊系統查無或低報民眾申請案件應付的金額,方再將每天
結算時所收未列帳的行政規費侵占入己,而每筆侵占金額僅介於10元至20元不等。
檢方也統計,方員一共犯250次,總共侵占金額6萬515元,昨天偵結依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
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有財物、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一共250罪起訴他。
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罪其法定行為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方認為,方男犯後自白坦承,具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且其每次犯罪所得均在5萬元
以下,應依法減刑,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台中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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