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會計主任挪公款買茶葉、碳粉匣過關 栽在自家洗衣店遭判4年半
2024-10-07 22:13 聯合報/ 記者 賴香珊/南投即時報導
南投某國中黃姓會計主任報公帳買碳粉匣、茶葉私用都過關,食髓知味竟連家人開的洗衣
店更新監視設備也報公帳,但因匯款失敗被發現不法,南投地院近日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
,判處3個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6月,褫奪公權1年。
判決書指出,黃女於2017至2021年擔任埔里國中會計主任,2020年3月以主任名義向廠商
購買彩色碳粉匣6個,總價2萬8800元卻帶回家;同年8月又買每斤2200元的茶葉5斤私用,
兩次均報公帳,由學校核准後送縣府匯款支付。
2020年10月,黃女食髓知味又找廠商,幫家人開設的洗衣店新增監視器鏡頭,及更換監視
器主機系統,並將舊主機移往她住家,施工完畢後故技重施,又要報公帳支付費用2萬800
0元,不料,縣府在匯款給廠商時失敗,讓校方察覺有異。
由於,學校發現該核銷文件中沒有請購單和會計原始憑證,深入查核,再發現有幾筆沒有
憑證,校方詢問黃女,黃女則解釋是因身體、眼睛不好,是輸入時誤繕,校方存疑,因此
依法通報縣府教育處,交由政風處函報廉政署偵辦。
黃女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遭移送法辦,檢察官對她提起公訴,但她仍辯稱,都有請
購單和簽呈,也有黏貼憑證用紙、發票、收據等,不知查核時怎麼會不見。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黃女身為學校會計人員卻貪圖小利,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以觸犯貪汙
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2個3年9月,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未遂罪判處10月有期
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6月,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洗衣機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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