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被搞混了 頭腦轉不太過來?
下面答案給A
釋字第601
大法官無論其就任前職務為何,在任期中均應受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
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規定之保障
可是增修條文 是說大法官 除法官轉任外 不適用第81條和終身職規定.
所以A也不對吧
另外d根據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大法官就是政務人員阿
我是覺得d還比較對....
甲原為大學教授,經任命為大法官。依現行規定及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 甲享有憲法第 81 條所定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
(B) 甲從大法官退職後,享有終身職待遇之保障
(C) 甲任大法官 3 年後辭職,繼任其職位之大法官任期為 5 年
(D) 甲為隨政黨更迭之政務人員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A:沒提終身俸,不要腦補D:政黨輪替,當屆大法官任期不受影響
作者:
saw6904 (小餅乾)
2024-11-17 17:05:00C有實務案例嗎?
憲增第5條: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甲如果是院長、副院長,(D)就對了
樓上的 我還是搞混了 我的理解是法官轉任的大法官 才適用81條 可是照題目說的這並不是'法官'轉任大法官 所以依照題目是不適用81條還是我搞錯了?
你的癥結點在於第81條規定“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那個「及」字可能有爭議,所以釋字601才會補充解釋,不過自己審自己的薪水,嗯...你看的很細,讚!
作者:
aineee (艾)
2024-11-18 10:30:00@@ 你都把答案601貼出來了 就無論當大法官前是教授也好律師也好任期中都受81條保障 所以答案就任大法官前是教授 一樣受81條保障非依法律不得減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