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本板討論主題)
本板旨在提供使用者關於本校海外教育計畫之相關資訊及交流平台。
前項所稱海外教育計畫,指本校以國際事務處為承辦單位(簡稱校級)、
以各學院為承辦單位(簡稱院級)、以各系所為承辦單位(簡稱系級),
與海外大專院校簽署之學生合作交流計畫。包括交換學生、訪問學生、
跨國雙學位、海外學分班、遊學團等事宜。
第二條(板面及精華區管理)
本板設置板主一至三人,職司板面維護、文章管理、精華區收錄及違規發文者之懲處。
板主得視資料多寡徵求精華區小板主數名,協助管理精華區。
第三條(文章類別)
請發文者選擇與發表內容最相關之預設類別為文章標題。勿省略或自創類別。
公告類僅限板主使用,一般板友請勿使用公告類別為文章標題。
第四條(禁止文類)
本板嚴禁發表下列文章:
(1) 與本板板旨無關之文章。
(2) 廣告文、以及任何夾帶有廣告嫌疑連結或網址的文章或推文。
然無償轉讓、出售與海外教育計畫相關之資料、物品則不在此限。
(3) 注音文,即以注音符號代替有慣用中文字彙之文章。
(4) 一行文,或雖有分行但單篇內容(含標點)不足15字之文章。
(5) 政治文、引戰文、吵架文、鬧版文、惡意刪修推文。
(6) 含有人身攻擊,嘲笑,辱罵或流於情緒的文章及推文。
(7) 連續洗板文。同一作者、單一內容之文章,至少須間隔48小時方得重複發文。
使用者所發佈之文章是否屬於前項各款禁止文類,由板主判定。
第五條(獎勵與罰則)
板主得將對後人有參考價值之文章,予以標記、收入文摘或精華區。
板主對違反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之發文者及文章,視情節為下列處置:
(1) 於原文下推文通知發文者修改。經推文通知逾48小時而不更正者,
由板主逕為修改或刪除。
(2) 將系爭文章或相同主題討論串標記為禁止回文或推文。
(3) 刪除違規文章或推文。
(4) 將違規發文者水桶或永久停權。水桶天數將視初犯或再犯、違規情節輕重
而有7日、15日或30日不等。
第六條(水桶期滿解禁方式)
水桶期間屆滿後,請受罰者自行來信通知板主解除水桶限制。板主不主動解禁。
第七條(板規修訂與補充)
板主得視需要修訂板規,修訂之板規經板主於板上公告後即刻生效。
本板規未盡事宜,以批踢踢站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