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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nnysocute (cinema) 看板: NTU
標題: [心情] 到學校辦離校手續卻畢不了業
時間: Wed Jul 15 20:46:28 2015
這是上週的事,但因為剛回國要忙很多事情所以在今天才找到時間po文。
文有點長,但我希望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寫清楚,希望各位學弟妹、
學長姊能抽空看完。
我是延畢參加訪問計畫出去交換剛回國的學生,在註冊組辦離校手續幾乎
要完成時,
櫃檯的阿姨忽然說:「同學,你好像還有學費沒繳喔。趕快去出納組補繳。」
我:「什麼學費?怎麼可能?」
阿姨:「我也不知道,出納組就在旁邊那棟,你現在去問。」
到了出納組後,抽了號碼牌,忐忑不安地等待著。
櫃檯的協辦人員說:「你是不是參加訪問學生計畫的同學?」我點點頭,
他接著說:「你們要補繳剩下的全額學費喔,而不是只有雜費而已。」
我:「怎麼可能?新的規定不是通過了嗎?我們跟國際事務處抗爭了這麼久,
還請學生會幫忙,為什麼還要繳全額學費?而且竟然是在辦畢業手續的時候才
告知我們!?」
協辦人員:「不好意思我也很無奈,我有聽說你們爭取的事,但這是國際事務處
堅持的,你要打電話去抗議嗎?」
我無助地婉拒了,如果一通電話能改變事實的話,我們也不會一路上這麼辛苦。
當時已經接近下午五點,辦事人員準備下班,就算當場補繳學費,系統也來不及
更新,沒有辦法順利畢業。
這一切都要拉回去年七月,當時我們有十幾位台大學生拿到教育部人文社會人才
培育計畫獎學金,各自正準備前往進修的國家,展開近一年的留學生活。臺大的
國際事務處把所有非交換學生、透過其他管道出國的同學都歸類為訪問學生,這
其中也包含我們參加的計畫,即便國際事務處在這一年除了發公文給我們及要求
我們報名訪問學生計畫繳交兩千元報名費以外(當時已經七月,訪問學生甄選都
已經結束半年多了),幾乎完全沒有協助我們聯繫國外學校,因為我們都是跟獎
學金單位聯絡,這訪問學生名義其實只流於形式。
強制加入訪問學生計畫,我們並沒有什麼太大的異議,不過,我們在研讀訪問學
生出國規定時,卻發現了一個學校侵犯學生權益的醜陋真相。
我們發現,國際事務處悄悄地在我們這一屆更改了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
境外研修要點,過去訪問學生需付國外學校全額學費,而臺大的學費只需負擔四
分之一。但卻在2013年6月4日的臺大第2765次行政會議上,在沒有學生代表列席
表决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廢除原本收費標準,明顯違反教育部頒布的《專科以上
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我們發現這件事情後,積極寫信詢問國際事務處更改收費標準的正當性,但卻得
到令人相當失望的答案,例如:「這就是規定」、「你們拿獎學金已經比其他同
學幸運得多了,要珍惜」等等完全沒有回答到重點的答覆。當時我們都已到國外
開始留學生活,很多雜事還要適應新的語言與環境,國際事務處的冷處理讓我們
非常氣餒。
過了一個半月,在去年九月下旬,學生會開始關注這件事,並與國際事務處開始
交涉,最後終於在十二月時開會,將收費標準調回原本的額度,讓在國外求學的
我們覺得非常欣慰,也很感謝學生會、學代會、研究生協會的介入與爭取。
但是下學期的繳費單上標明的並不是四分之一學費,只有延畢生的單子上顯示雜
費的數目。我們覺得奇怪,但經詢問後,似乎是要等今年三月校務會議之後才會
正式生效,然後才會討論到溯及既往超收學費的部分。我們後來也各自忙於國外
課業,慢慢淡忘這件事。
直到現在回國要辦理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時,延畢生才被通知要繳全額學費,
在我們一月繳學費到現在七月,中間完全沒有收到任何要補繳學費的通知,這種
辦事態度讓我們覺得非常不被尊重,畢竟我們好歹也繳了兩千元的訪問學生計畫
費給國際事務處。
透過同學詢問學生會的相關人員,才知道當初學生會向國際事務處力爭追溯既往
超收學費退費,但國際事務處竟然以這是前校長李嗣涔任內所通過的決定為藉口
而拒絕,簡直是在互踢皮球。不管是哪位校長任內所做出的決定,都無法掩蓋侵
犯學生權益的事實。
我們更發現,國際事務處的新版網站上的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本校學生赴境外研修
要點已將收費標準更改為四分之一,且註明於102學年度起施行。我們這一屆是
103學年度的訪問學生,卻仍然繳交全額學費,我們強烈質疑,國際事務處是否
試圖掩蓋侵害103學年度學生權益的事實?
很多學弟妹、學長姊或許覺得我們大題小作,不過就幾萬塊的學費,付錢了事不
就好了嗎?這應該也是國際事務處看待我們的心態。但這件事並不只是學費數目
的問題,在與學校交涉的過程中,我們親身體會了學生力量的渺小與行政體系的
怠慢。校內幾乎沒有申訴的管道,國際事務處到後來也不回我們信,我們曾想過
尋求法律途徑,但我們當初都在國外,根據往例也會拖延很久,通常結果對身為
學生的我們也不太有利。如果今天我自認倒霉,繳費了事,我愧對我在臺大四年
所學,也愧對拿獎學金去法國這個社會主義國家進修一年的過程。我在法國雖然
遇到許多挫折,但從未遇到學校侵犯學生權益的例子,而我也在那裡學習到他們
的抗爭精神,對於不公不義的事,我們要勇敢說不。
如果去年我們103屆訪問學生沒有對國際事務處提出任何質疑,說不定到現在大家
還不知道學校曾在2013年6月4日的第2765次行政會議上,沒有學生代表列席表决
就更改訪問學生收費標準。下一屆還有所有未來的訪問學生學弟妹仍然要繳全額
學費。今天,如果我們不站出來跟大家說國際事務處不願意退還103屆訪問學生
超收的學費,大家看國際事務處官網的要點也不會發現過去曾經發生這件醜陋的
事件。或許今天這件事發生在訪問學生上,但難保之後臺大不會在其他部門以其他
方式來侵犯學生的權益。如果我們默不吭聲,我們不作為,我們不敢站出來說話,
我不認為我們有資格自稱為臺大學生,我也不認為國際事務處能問心無愧地以幫助
師生跨國交流的核心理念繼續協助學生進修。
在畢業之際,我目睹校園內的醜陋,這件事,需要你我的關注。希望路過的各位,
即使以後不會以訪問學生的名義出國,也能夠在底下留言給推,如有任何問題,
歡迎提問。我相信我們還是能讓臺大更好,即使我們力量的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