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service.ltn.com.tw/worldcup/2014/news.php?rno=1&type=l&no=1039101
(自由時報報導)
年代聲請「不斷訊」假處分 最快明裁定
世足轉播權爭議鬧上法庭,年代電視台日前向台北地院提出「不斷訊」假處分,
北院今天下午開庭審理。愛爾達在庭上緊咬合約內容明訂「授權不含數位電視」;
年代則強調,國內有線電視過半都已數位化,不可能限制系統業者僅以類比訊號
傳送給用戶。雙方未有共識,法官最快明天裁定。
愛爾達電視台為本屆世界盃足球賽台灣區總代理,他們不滿年代
擅自提供訊號給數位有線系統業者,在年代的數位頻道播出世足賽,
認定此舉違反合約中「不含數位有線電視」的規定,以斷訊為脅要求年代改善。
年代為此向法院聲請緊急處置,要求在本月26日前不得斷訊獲准;
又進一步聲請假處分,要求在世足賽事結束前都不得斷訊,北院今天下午開庭審理。
愛爾達負責人陳怡君親自出庭表示,愛爾達以7166萬元價碼將世足賽轉播授權給年代,
低於上屆世足賽的轉播權價碼9375萬元,就是因為合約明訂,年代只能在
衛星、有線電視及無線電視播送世足賽訊號,不含「數位有線電視」。
年代總經理吳健強對此反駁說,若年代花這麼多錢,只能在
傳統類比有線電視系統播世足,那愛爾達根本是「詐欺」。
陳怡君則當庭出示與年代總經理吳健強在簽約前的LINE對話,
強調年代很清楚授權價能壓低的原因,就是因為不含數位電視。
年代委任律師說,目前國內有線電視52%都已數位化,依年代理解,
合約中的「數位有線電視」,指的是性質與愛爾達類似的MOD頻道或是網路電視。
他強調,提供給系統業者的訊號是類比訊號,但年代無法控制系統業者,
是以類比或數位訊號將世足賽傳送給用戶。
陳怡君指出,年代將訊號提供給凱擘等數位有線系統業者,已明顯違約;
年代律師則稱並無違約問題,並表示,為「保障收視戶權益」,希望法院裁准假處分案,
也願與愛爾達談和解。愛爾達反駁說,就算年代不播,還有很多業者正在洽談,
愛爾達也能授權其他電視台播出,不會影響觀眾收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