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法律足球正夯.......( ̄□ ̄|||)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6-11-22 00:09:41
※ 引述《mithralin (工口)》之銘言:
: 除了這件事之外
: http://www.bbc.com/sport/football/38014321
: 身為狗仔祖師爺的大腸報,爆料有十位國家隊球員,在英格蘭3:0戰勝蘇格蘭後
: 跑去夜店混到隔天早上才回去訓練營。
: 英格蘭足協得知這個消息後為之震怒,決定回復以前卡佩羅的做法,英格蘭國家
: 隊球員在踢國家賽事時,若無重大事情一律禁止在夜間外出。
後續報導
http://dailym.ai/2fxQFMh
http://www.bbc.com/sport/football/38048655
針對太陽報爆料,英格蘭國家隊成員Adam Lallana與Jordan Henderson,在對西班
牙戰前兩天晚上11點,去有脫衣舞孃的夜店鬼混2小時的事件,FA傾向不予以處罰

根據FA調查,由於這兩位球員在For Your Eyes Only club,並沒有越矩的行為,
沒有觸犯FA條約,因此傾向不處罰。
不過這消息傳出來有人倒是不爽了,前蝙蝠軍總教練Gary Neville接受訪問時表示
,這兩位應該跟魯尼一樣,為自己的失態公開向大眾道歉。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6-11-22 00:27:00
前蝙蝠軍總教練表示:名字寫錯啦~
作者: 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2016-11-22 01:59:00
記得佩羅之前搞這規定的時候還一堆人靠北靠木, 結果過了幾年還是要恢復之前的校外教學制度 Zzzz
作者: curran (curran)   2016-11-22 09:26:00
怎麼可以不處罰,罰他們退出國家隊,拜託!
作者: aimar21 (瓦倫西亞衝啊...)   2016-11-22 10:35:00
國家隊除名好了
作者: mcgradymp5 (牛)   2016-11-22 11:36:00
怎麼可以指除名他們兩個!應該把利鳥的所有球員從各國國家隊都除名才對啊!!!
作者: GSHARP (Mr.Q)   2016-11-22 11:50:00
應該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道歉,不然我不知道怎麼教小孩!
作者: trilvie (Tulpenmanie)   2016-11-22 11:54:00
道歉時露出胸肌不是常識嗎
作者: dooh (ouch)   2016-11-22 12:26:00
Q:球員混夜店還是nevilla當教練對球隊傷害比較大?
作者: DiMammaMia (DiMammaMia)   2016-11-22 12:27:00
看利物浦現在的排名跟之前瓦倫西亞的排名 答案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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