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難怪瓜帥要瘋!手球新規變點球鬧劇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9-11-12 23:58:58
難怪瓜帥要瘋!手球新規變點球鬧劇 穆帥真相了
瓜迪奧拉暴走了。
兩次了!兩次了啊!兩次了!兩次了啊!
  曼城對利物浦的英超天王山之戰,阿諾德兩次在禁區內手觸球,兩次都沒有得到點球
判罰,其中第一次利物浦直接打成反擊,還造就了紅軍的第一球。也難怪瓜帥會用極其誇
張的肢體語言對著第四官員反復強調,“都兩次了啊” 。但可能讓他更“鬱悶”的是,
雖然利物浦的第一球應該被判無效,但這兩次禁區內的手觸球,的確都不應該被判罰點球

  其實,這只不過是本賽季實行的手球新規又一次“惹事”,但它出現在了如此重要的
一場比賽中,又有兩個不同的案例,自然就引爆了各方的討論。關於這一系列的規則修改
,坊間褒貶不一。如今曼城利物浦一戰的爭論或許能讓人們更好地理解規則,但未必代表
這個規則執行起來就能更加清晰有效。
改變規則的用意改變規則的用意
  問題來了,手球規則為什麼要修改?
  在原先的規則條文中,該犯規的名稱是“故意手球”,關注點是手球的意圖。人們也
習慣了這種判罰方式,無意手球不犯規,故意手球判犯規。但這樣一來,主裁判就有了相
當的裁量權,說你有意就有意,說你無意就無意。在難以界定主觀意圖的情況下,新規則
試圖將關注點從主觀的心理轉移到相對客觀的結果或者說影響上,這個動機完全可以理解

  首先要說的是,新規則並沒有完全排除掉有意無意這個成分,只是不再作為唯一的關
注點。新規開頭第一句就是“故意手球仍然是犯規”:像當年蘇亞雷斯那樣明顯在門線上
故意用手阻擋必進球,這怎麼改規則也肯定犯規。新規主要界定的就是“無意”的情況,
哪些時候無意也要判犯規,哪些時候的無意則不構成犯規。
B席這下是“無意”的,但是……B席這下是“無意”的,但是……
  比如這球,洛夫倫的解圍碰到了B席自然狀態下的手臂上,這自然是“無意”的,按
說應該繼續發展下去。但這個無意的“行為”,造成了隨後阿諾德手球的“影響”。孤立
地看,阿諾德是手球犯規的;但正因為手球犯規的這個影響是B席的手碰球帶來的,因此
根據新規則,如果隨後造成了得分或得分機會,那麼即使是意外手觸球,也該判進攻方手
球犯規。
  這就是所謂的更注重結果和影響,而不是手球本身的意圖。如果說B席的例子不夠明
顯的話,再來看上面這球。狼隊登東克爾的頭球頂在隊友博利手上,隨後皮球落下,登東
克爾跟上再一腳打進。就連丟球的萊斯特城球員,當時都沒怎麼提出異議。結果經VAR重
播,博利的無意手球起到了幫助登東克爾停球的作用,因此按照新規則是手球犯規。
這不可能躲得開啊這不可能躲得開啊
  然而博利是和登東克爾跳起來一起搶點的,他的手就在那里,不可能意識到要去躲球
,說實話根本就躲不開。這也判無效,其實不太符合人們在原來的手球規則下的認知,因
為這很明顯是無意的,也沒法避免。這都吹掉,多少感覺有點冤。當然了,這個也就是“
不習慣”,因為之前那麼些年看球有一種思維慣性。你要非說不合理,倒也未必。
曼城被吹的絕殺球曼城被吹的絕殺球
  此前曼城對熱刺,藍月軍團最後時刻的絕殺球,也是因為拉波爾特搶點的時候無意手
球造成了進球而被取消的。德布勞內就表示了對這個規定的不解:“你不可能把他的手臂
拿掉啊。他能做什麼,應該把手臂砍下來去踢球嗎?”他所說的,其實就是很多人眼中的
“不合理”之處。上面兩球想要不被吹掉,或許都只能砍手了,否則就得自認倒楣。
第二次時,阿諾德的手臂沒有處在不自然位置第二次時,阿諾德的手臂沒有處在不自然位

  不過吧,你再怎麼說進攻端這個“非得砍手”的規定不合理,它好歹有一個比較明確
的標準,判定和執行都還算清晰明瞭,操作難度也不大。但在防守球員的手球判罰上,執
行起來就要困難得多,尤其是很多時候禁區里的手觸球涉及是否應該判罰點球,這個情況
其實比進攻端因手球取消進球要常見多了。
  像阿諾德在比賽中的第二次禁區內手觸球,就符合新規則中手臂靠近身體,並且沒有
讓身體不自然地擴大這一條件,因此不該判罰手球犯規。
  要說到禁區里的手球,德里赫特的四連,足以提供豐富的案例。這位荷蘭小將連續四
輪意甲都在禁區內手球,除了對陣國米那球明顯是點球之外,後面三次都要用上新規則,
尤其是上面這兩次。兩次都是對方球員讓皮球改變了運行軌跡,近距離的德里赫特躲閃不
及。結果一次判了點球,一次沒有判。當心點啊,小夥子……當心點啊,小夥子……
 其中沒有判的那次,德里赫特賽後表示,自己當時就知道不是點球。“我只是像這樣站
在那里,然後球打中了我。我當時立刻就知道這不是一個點球,因為規則是如果我的手臂
是放下的,這就不是個點球。”他所指的當然是“自然位置”,但這球確實看著也有點不
符合認知:你手是自然位置不假,但應該有點時間躲避吧,你就乾脆一點也不躲,這也沒
事?
  但關於這一點,前義大利國腳巴爾紮雷蒂就指出:“德里赫特嘗試移開他的手臂,作
為一名後衛,我認為嚴格來說可以不判點球,否則後衛將無法進行禁區內的防守。”換言
之,如果德里赫特為了不手球而快速大幅度閃避,這就意味著讓出身後情況未知的大片位
置,並不是很合情理。也就是說如果位置自然,又離太近躲不開,用手造成的阻擋球是沒
問題的。
  至於上面這次手球,界定就要清晰得多,因為這是德里赫特自己有意處理球(左腳解
圍),碰球後導致球碰手,而且手臂處於自然位置,按照新規則不是手球犯規。而對“自
然位置”的界定,新規當中指出:球員倒地時,手臂在身體與地面之間進行支撐是自然的
;手或者手臂超過肩膀高度,則很少會是自然的,處於這種位置會有風險,包括在滑鏟時

比界定更麻煩的,是執行比界定更麻煩的,是執行
  按說規則的描述是比較清晰的,不管符不符合你過去看球的認知,不管你覺得是否合
理,至少它給出了這麼一套判定方式。但界定是一回事,執行則是另一回事。曼城對利物
浦賽後,穆里尼奧一針見血:“這周那不是個點球,下周同樣的情況,那就會是點球了。

穆帥:這樣不好
  同樣地,德里赫特兩次相似的情況,沒有得到點球的都靈總監科米就在賽後表示:“
讓我們失望和困惑的是,那個點球在這場沒有給,而尤文客戰萊切的那一個,給了主隊點
球。這是很相似的事件,我沒有看出為什麼那球給了,這球沒給。”
  “如果有任何原因的話,或許是對陣萊切的時候,球從更遠的地方過來,他(德里赫
特)有更多時間躲開。我們只是想要看到一些(判罰的)一致性。”
加了VAR,反倒有可能越幫越忙加了VAR,反倒有可能越幫越忙
  說白了,對於位置是否自然,球員是不是能躲開,就算規則再怎麼給出詳盡的定義,
總有需要裁判員自己去判斷的地方。而從執行標準而言,現在未必就比原先有意無意的判
定準則更加清晰明確,出現不同標準的可能性仍然很大。VAR名為“視頻助理”,但如果
有不同的標準,或者主裁與VAR的合作不暢,那反倒有造成進一步混亂,給人留下口實的
可能。
  這應該才是如今的手球新規則,反而引起了進一步的混亂和爭論的最大原因所在。就
說阿諾德的第一次手球,就存在執行上的問題:如果不判曼城點球(不判是對的),就必
須判B席手球在先,二者必判其一。現實是兩個都不判,睜一眼閉一眼,這是英超裁判的
風格(弊病),但嚴格推敲,並不符合規則。或者說,規則條文讀對了,但沒執行到位。
  結語
  手球規則的修改,出發點是將判定手球犯規的關注點從主觀的意圖轉換到客觀的結果
,動機是可以理解的。相比在一些場合下有意無意的模糊,新規則能夠更加明確地進行拆
解和判斷分析。至於你覺得有些地方不符合直覺或者“不合常理”,那其實是你已經比較
習慣有意無意的這個判別方式了,一時間還沒有轉換過來;
我有話說!我有話說!
  但在一些問題的界定上,即便是新規則也無法給出清晰的標準,有意/無意時代的模
糊現象,如今依然很有可能發生。不同裁判的理解和執行標準不同,這與有意/無意時代
也是相似的。再加上VAR如今的審查和介入,造成的不明確和混亂反倒有可能有增無減;
  可以理解規則修改的出發點,但想要執行好如今的規則並不容易,至少目前看起來,
它並沒有比有意/無意這樣的判定方式更加明確到哪里去。
前鋒和後衛都用這種姿勢手碰球時,結果卻不同前鋒和後衛都用這種姿勢手碰球時,結果
卻不同
  最後,用德布勞內的一段吐槽作結吧。他表示,拉波爾特上圖這個姿勢的無意手球,
放在進攻端就要因為犯規被吹無效,即便是無意的;而如果後衛在自家禁區里用這種姿勢
手碰球,又不會因為犯規被吹點球了。“我不理解,我完全不理解,應該討論一下。”
  德布勞內關於這兩種情況是否手球犯規的解釋,完全符合新規。這樣聽起來,你會覺
得有些不合理嗎?
  (新浪體育 華迪維亞 專欄)
http://sports.sina.com.cn/g/pl/2019-11-12/doc-iihnzahi03605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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