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解除TED781120之水桶。
感謝各位板眾指點,我知道自己的錯誤在哪了。
關於自由心證之用詞,我沒有權利向法院一樣列出一張罵人賠償價格表。
也沒有資格臆測:「你不爽就去檢舉」此話之涵義。
對於非指涉特定人物之發言,我不應做出任何判決。
往後在板上發生任何關於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案例,
請認為受到公然侮辱之板眾逕向警察報案後,
由檢察官於偵查庭判決是否起訴,
若起訴,再由法官判決賠償之細節。
我一位無律師執照,也無檢察官、法官資格的小小板主,
的確是沒有資格對此類自由心證之案例進行判決。
板規將對三、1.進行修正,
往後在板上發生任何關於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案例。
請各位板眾利用我國司法機制解決。
板規修正案將於與其他板主討論後發佈。
造成大家的困擾真的非常抱歉。
作者:
dpcloud (忻雲)
2019-08-10 21:16:00(′・ω・)
作者: Azurebuster 2019-08-10 21:16:00
==
我記得我站內信告訴你的是「就算你毫無理由要永桶我,不管你有沒有照板規來我都不會申訴」喔。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19-08-10 21:18:00這篇聲明 也是精彩
作者:
leo1021 (Komm, susser Tod)
2019-08-10 21:19:00雞毛蒜皮的事也要這樣跟版友賭氣 這公告內容也是笑笑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9-08-10 21:20:00是說這條這樣是板主群共識嗎?有的話最好還是講一下,不然板眾會覺得今天這樣判決有的搞笑
作者: boboboya (boya) 2019-08-10 21:20:00
所以現在是可以隨便罵人?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08-10 21:21:00洋洋這次也有歐嗎?
作者:
tkigood (提谷德)
2019-08-10 21:21:00除非已經是各種亂版了 不然你們判之前可以先共同討論一下
作者:
dustmoon (騎山豬撞北部人)
2019-08-10 21:21:00同意 我也認為這種有爭議性判決應該要再多加集思廣益
作者:
tkigood (提谷德)
2019-08-10 21:22:00免得有誤判的情況
作者:
lunaoath (lunaoath)
2019-08-10 21:24:00就每次判決都一定會有人質疑判決啊 然後就被釣中
作者:
aiishi (aiishi)
2019-08-10 21:27:00只能說下次別太衝動 衝動的人在各方面都容易吃虧版主能虛心接受別人的意見是好事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9-08-10 21:28:00翻譯:本版戶噴請自己上法院解決 版主很弱不管了
我在站內信應該講的很清楚,我不需要板主撤水桶,我站內你只是單純在嘴你的回覆內容邏輯不通而已。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9-08-10 21:30:00ID正確真好,連水桶都會被撤銷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19-08-10 21:31:00這是他也不爽了吧XD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9-08-10 21:31:00不會水桶 就下台啦 要你有何用?
板主太軟而已,板規寫那樣板主本來就有自己判定的權利
我也不知道照理說我沒背景又討人厭應該一天到晚被桶,怎麼到頭來沒被桶幾次啊。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9-08-10 21:34:00版主上次才把自己送進去半年 有爭議的話不該是獨斷而行
我只能說如果有人說我是雲玩家 但我真的有在玩我也會火可是當中沒有指名道姓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9-08-10 21:36:00啊至於有個被版務群認證的雲玩家 他想釣人應該蠻難的
作者:
s950260 (Frank)
2019-08-10 21:37:00小版難得有水桶一次,版務這種情況需要經驗和判例。我是覺得有必要做更改的地方或桶人的時候,三位板主可以一起裁量,過幾天才發公告。然後板主本來就有解釋和訂版規的權利,nba 八卦那種大版每天都有人在水桶底下開罵,不是嗎,版規也能修訂後,使整個版更好才對,個人意見
那段推文很明顯雲玩家不是在講ring大,至少在我看來...
之前有個L四天王到處亂嗆我是雲玩家貼BOX給他看還不是照嗆,所以我說那種白癡才不會管你有沒有真的在玩
沒指名道姓只要檢察官法官從上下文判定是指為該人就能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9-08-10 21:39:00反正雲玩家的特點就是 要對亮ID的時候就會縮了屢試不爽 不知道為甚麼特別討厭亮ID弄得很怕別人會一直加他好友一樣
總覺得版主有點鑽牛角尖了是覺得可以參考別版 覺得有爭議的就版主投票
作者:
leo1021 (Komm, susser Tod)
2019-08-10 21:46:00版主判就判了 版友在下面也是正反兩面意見都有 結果這篇公告直接心態炸裂不知道在演哪齣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19-08-10 21:47:00在ptt板主自由心證是正常的啊 這篇公告怎麼像賭氣= =
作者:
sm02188612 (The Children 01)
2019-08-10 21:48:00你要不要之後判這種的時候先跟其他版主商議阿 第二次崩潰了欸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19-08-10 21:48:00其實在ptt板主幾乎等於板皇 因為很少有被罷免的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19-08-10 21:49:00所以就算你判的板友都不滿意 其實也沒什麼關係
作者:
zilkle (SEE)
2019-08-10 21:49:00這篇處理比較差,管板真的累又要有心,專制或是較開放板主都有,但是全部開放不就等於不管,有瑕疵沒關係,確定哪些是禁語就好,加油吧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19-08-10 21:51:00不要因為有人覺得你判得不對就輕易改變判決 當然如果判決有問題也可以跟板友討論 但不是心裡不願意又改判
作者: fanfan540 (Ki) 2019-08-10 21:53:00
一直崩潰一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