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抱歉我沒忍住,但我實在是看不慣不對的事情可以一而再的提出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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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您一直拿檢調撤銷告訴,以他是法治單位為由來代表上Messi是不知情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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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我新聞沒有看錯的話,法院是駁回檢調撤銷梅西並不知情的說法,這樣您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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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西將會以被告人身分而不是以證人身分出庭。法院的說法是"lack of knowledge of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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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ancial network in place should not mean impunity for someone who benef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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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a structure that assists fraud, even if it has been designed and organ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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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by others." 簡單翻譯就是你是受益人 就算你都不知道 都是別人搞得 你也無法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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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f: http://www.bbc.com/news/world-europe-34478784 BBC新聞應該不會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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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說我跟您是雞同鴨講,我從一開始就說是以"法律"上我認為梅西是有罪的,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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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梅西絕對知情,而他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根本也不是重點,因為你本來就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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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不然簽名要幹嘛? 今天逃稅被抓包,你戶頭錢變多了,你跟法官說我都在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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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什麼都不知道? 在強調一次,這是你的錢你的簽名,其他人怎麼亂搞你的財產你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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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務要負責,更何況還是讓你錢變多了。感覺、主觀意識這些東西在法庭上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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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覺得梅西是被操控的,但你有證據嗎? 你怎麼知道梅西沒有跟他老爸說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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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逃稅方式? 大抵上是沒有證據,實情是什麼也沒人知道,但是我們知道合約上是梅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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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簽名,他是受益人,所以他違法逃稅..... 我想我這樣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吧 B大?
抱歉我也忍不住了,如果您的立場是代表西班牙的稅務機關,那我的立場就是代表messi
來辯論,您說的"法律上"有罪實在難以苟同,我舉個最近發生在國內的例子,日月光
排放汙水案二審法官判無罪,推翻一審有罪的判決,其原因有二:一,二審法官認為一審
引用錯誤的法律,應該用水汙法,而不是廢棄物清理法,二,案發時(103年)水汙法對排
毒廢水並無罰則(WTF),另外法官在判決書還提到高雄環保局提供的"證據"實在太過薄
弱,10月被檢舉,12月才去採集魚的檢體,細節不談論,我不認同日月光跟高雄環保局的
做法,但此案因為法律的不完善,立法機構的懶散(一直到"看見台灣"拍到被汙染的後
勁溪引起全國的注意,他們才速速修法)和證據的不足,到"現階段"在"法律上"日月
光還是無罪的,從剛開始我一直強調"現階段"是因為法律的程序還未走完,就跟messi案
一樣,怎麼可能現在就認定messi有罪,如果判決一個人有沒有違法,是看著條文拿不夠明
確的證據就可以做判決,我覺得律師跟檢察官都會失業,法院只需要一張桌子三張椅子就
可以了
第二點:我覺得您完全忽視messi律師團和messi老爹的說詞,他們強調的不是messi對法
律的知識不足,而是messi因為對老爸的信任,還有messi的事務從阿根廷到西班牙一直都
是他老爸處理,對於老爸拿給他的合約完全沒過目就簽名,重點就在於是他老爸拿給他,
不是經紀人拿給他,如果是經紀人拿合約給messi簽名而messi辯稱他完全沒看內容,那檢
察官會覺得messi沒有盡到他在法律上的責任,但對於從小就很信任的老爸來說,這是不同
的情況,我想檢察官是採那這一點,還包含messi律師團做提供的證據
第三點:messi收入的複雜程度是需要有人打理的,這跟您過去處理過的案件或許不一樣
一年上千萬歐元的收入比起台灣很多中小企業的年營收都還要多,除了巴薩給的薪資所得
外,很多海外的代言收入,出席場合的收入不是一個當時20歲全心努立自己足球事業的人
可以處理的,一般人收入有限,不是薪資所得就是投資所得,在海外賺錢說自己不知道這
是說不過去的,但Messi的很多收入可能只要簽個名就有,甚至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哪個簽名
是有收入的。
第四點:您提到的從BBC截取的那段文字,那是法院提出的觀點,不代表判決的"結果"
如果您有點進去那篇報導對西班牙國家報的連結,您可以看到文內中段的小標題
"The decision means that Messi and his father remain under investigation for
three counts of tax fraud"
還在調查的案件怎麼會是在"法律上"有罪
第五點:我從來沒說messi絕對無罪,以常理的認知他在這個案子是有疏失,檢察官撤銷
對messi的告訴,有幾點可能,第一:他們認為messi律師團的說詞合理,給的證據和他們
自己調查的結果顯示messi確實沒有看過那些合約內容,第二:messi有些微過失,但messi
已經反還包含利息的稅金5M,沒必要讓是情延續下去,所以只針對他爸提起訴訟,就像巴
薩副主席呼籲的"違規停車不需要追去關吧"
如果您覺得我的法律知識不足,那我相信你也覺的西班牙檢察官的法律知識有待加強,
畢竟是他撤銷對meesi的訴訟,不是我,另外我覺得民主法治國家賦予人民有替自己辯護的
權力,而不是某人說違法就是違法
這樣您懂了嗎? 如果您還想要討論,可以來私信,要回應我的推文,實在沒必要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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