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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文報導連結)
MD 報導 Sports Law Institue CEO,Toni Roca 針對這兩天見報的巴薩續約爭議
所發表相關意見。
他認為:「(續約的)球員們並未涉嫌犯罪,因為他們只是被要求減薪幫助俱樂部,
而能夠相應地要求之後的工資提高作為回報。」
「巴薩要以司法處理也非常困難,因為訴訟曠日費時,解決時球員甚至可能已經離
隊...這更像是一種談判手段,但也可能產生迴旋鏢效應,因為必然造成球隊名譽
受損,以及 AFE 或 FIFPRO 等球員工會的譴責。」
但 de Jong 同樣也不能指責巴薩脅迫或是霸凌他,「到目前為止,de Jong 並沒有
喪失他合約中一歐元的金額,他作為勞工未遭尊嚴上的侵害或歧視,他在訓練和友
誼賽中均未被排除,且巴薩對他只有稱讚。」他認為這裡只涉及經濟上的談判,而
巴薩有點擦邊而已。
至於續約所涉犯罪 Administración Desleal (類似台灣的「背信罪」)只有當時
管理巴薩財產的前任董事會主席和成員才應負責,並不包含球員。對球員而言,唯一
可能的不利是合約可能被撤銷。
就新引援註冊問題,他表示,如果巴薩最終無法註冊,將可能會失去這些球員,
因為這「相當於俱樂部沒給他們背號(以下場比賽)」,根據相關法令,球員可以
主張解約,並向俱樂部要求賠償。若無法註冊,球員並非立刻回歸市場,而仍要
透過司法程序解除與俱樂部的合約。
俱樂部也不能夠拒絕提供背號以迫使球員離開,如部分媒體所稱。若是如此,
球員也可以終止與俱樂部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