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約莫7/26 晚上23點左右
爆料公社其中一位管理員 劉尚文 發表了一篇文章
內容是一位女團員疑似遭到網路霸凌,並且他附上了連結
然後連結我點進去看後,我看不懂事情到底發生了什麼
只看到底下留言一堆鄉民劈哩啪啦的開始在幹礁當起鍵盤法官
於是我就在該管理員 劉尚文 發表的文章這麼回應到
「看不懂再演哪齣,只看到一坨人當起鍵盤法官在公審人」
請問我這樣回應不妥嗎?錯了嗎?
然後約莫7/27凌晨一點多就發現自己被踢除爆料公社外加封鎖
事後我看了板規,我看不出來我到底是違反了什麼
且爆廢公社也是這樣,我有次PO文也是第一次忘記貼上圖片
之後不是被刪除文章而是直接被踢出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