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7130285-1.aspx
德法院:子女過世 父母有權接手臉書帳號
(中央社柏林12日綜合外電報導)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根據繼承法,一對父母有權使用已過世女兒的臉書帳號。法
院認為,網路資料應該與私人日記或信件一樣,讓繼承人依法繼承。
英國廣播公司(BBC)網站報導,這對父母的15歲女兒2012年被地鐵列車撞死。
他們想要使用她的臉書帳號,試圖釐清死因是否為自殺。
臉書(Facebook)拒絕開放權限,理由是這名女孩的聯繫資料存在隱私問題。
臉書現行隱私規定,只允許死者親屬取得部分權限,親屬能將帳號改為紀念帳號或完
全刪除。
德國下級法院2015年判父母勝訴,支持他們宣稱臉書資料受到繼承法保護,與私人信
件一樣能由他人繼承的說法。
不過,上訴法院2017年支持臉書且推翻這項判決,理由是這名女孩和臉書的任何合約
都因女孩死亡而終止,無法由父母繼承。
這個案件後來上訴到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據報導,這對父母現在已接管這個帳號。
法官赫曼(Ulrich Hermann)表示,死後將私人日記或信件移交給法定繼承人是很常
見的事,沒有理由以不同的方式處理數位資料。
此外,法院進一步表示,這對父母有權知道他們的未成年小孩在網路上與誰交談過。
(譯者:葉俐緯/核稿:徐崇哲)10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