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已經詳細閱讀過置底 [申請] 的相關細則說明
───────────────────────────────────────
請填寫下列資訊,不要刪除任何訊息:
單位: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填寫單位名稱/PTT ID,若為攤商或個人目錄申請請填寫ID。)
說明:我們設立了臉書粉絲專頁,想要擺脫以往制式化的官僚模式,
透過臉書的即時性與可愛性,和大家一起互動,互相交流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6%9D%BE%E5%B1%B1%E9%A2%A8%E6%83%85-%E6%9D%BE%E5%B1%B1%E5%8D%80%E5%85%AC%E6%89%80/812563098768855
(簡述專頁或貼上欲發表之廣告問卷全文;目錄攤商復權請填上精華區路徑)
取得同意之後,發文請附上申請文章編號,並且使用相對應的主屬性框以利統整作業。
[廣告]、[活動] 供廣告活動宣傳 (申請後限張貼一次,如張貼後有需求請回文說明。)
[問卷]、[訪談] 供問卷訪談使用 (申請後限張貼一次,如張貼後有需求請回文說明。)
[專頁] 供粉絲專頁宣傳 (三個月內限申請一次)
[社團] 供社團專頁宣傳 (三個月內限申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