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5-06-26 00:03:37於 文章代碼(AID): #1LYsPhe0 (Falcom) [ptt.cc] [公告] 板規修訂 2015/06/25
1. 推文中ThorFukt板友對PrinceBamboo板友之言論
為事實之描述,乃可受公評之事,尚不屬於引戰或人身攻擊之範疇。
惟前板主XDDD已於 文章代碼(AID): #1If0y9Wd (Falcom) 公告對P板友行為之處置
故,此事已結案,T板友亦無要求P板友為已結之事向特定對象道歉之權力。
然而,T板友在本板有多次針對P板友此事不斷重提追打之前例
因此予T板友警告一次,若未來仍出現類似之針對行為,將依引戰論處。
推文有流於私怨之傾向,於公告過後若持續爭執,以引戰論並從嚴處理。
2. 於推文中:
→ PrinceBamboo: sendicmimic: 不是吵,是t板友引戰無誤。 06/25 21:29
→ PrinceBamboo: RX11: 某ID給我的印象是在NBA版發廢文 06/25 21:29
→ PrinceBamboo: 看板友說他在各板都是廢文引戰 沒資格裝正義要求人 06/25 22:36
於本篇推文之情境下明顯影射
涉及它板事務之私怨
PrinceBamboo板友水桶一週
RX11板友當時未指名對象,不處分 [文章代碼(AID): #1KhJWjWv (Falcom)]
3. 於推文中:
→ PrinceBamboo: 比起我當下就承擔 T違抗警告不斷再犯 N次離題鬧板 06/25 20:37
→ PrinceBamboo: 應是T對人嘻笑離題引戰時板主推文警告 時間久難找 06/25 20:57
板主於搜尋後無法找到關於T板友曾因針對P板友盜版行為一事
而受前板主XDDD警告或處分之確切證據(若有證據請來信說明)
因過去二位曾爭執數次,板主無法完全肯定前板主XDDD是否曾以任何方式加以警告
故於此定義T板友之針對行為,在此篇公告為第一次受到板務之警告
請P板友往後不可於類似議題中以幾近造謠之方式陳述無證據之指控
若有該行為,將以造謠引戰處分。
你們敢在板規修改公告下面大戰,真不簡單。